“天涯社區(qū)”發(fā)布帶有趙本山的卡通肖像的flash廣告,推廣谷歌公司推出的產品“天涯問答”。趙本山以侵犯肖像權為由,起訴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谷歌中國,索賠405萬元。
趙本山
指卡通肖像被用于廣告
趙本山訴稱,去年5月起,兩被告為宣傳其共同開發(fā)的互動問答產品“天涯問答”,擅自在“天涯社區(qū)”中發(fā)布帶有他的卡通肖像的flash廣告,該卡通肖像與他本人的肖像具有極大相似性。
趙本山認為,二被告侵犯了他的肖像權,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并賠償405萬元。趙本山的代理律師當庭出示了趙本山和太極集團簽訂的廣告代言合同,以證明趙本山的廣告代言市場價格為稅后400萬元。
兩公司
稱卡通非肖像活動非營利
二被告代理人稱,卡通圖片不是肖像,不屬于民法保護范圍,該活動不是進行營利的,沒有侵犯趙本山的肖像權。
谷歌中國方面稱,公司與天涯公司沒有合作,不應該成為被告。天涯公司則稱二公司有合作,卡通畫是公司制作后,與谷歌一同放到網上的,但稱合作協(xié)議是商業(yè)秘密。
趙本山的代理人稱,肖像的“肖”是很像的意思,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表達方式。如果像,那么這個形象就是肖像。
此案未當庭宣判。
王殿學
參與互動(0) | 【編輯:張中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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