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娛樂大嘴”宋祖德。 中新社發(fā) 崔鵬森 攝
昨天上午9時,謝晉遺孀徐大雯訴宋祖德名譽侵權(quán)案在上海市靜安區(qū)法院開庭審理。原告徐大雯和被告宋祖德均因“身體原因”未能出席庭審,只委托各自的律師出面交手。雙方律師昨日就引出這場官司的博文《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的真實性展開激辯。法庭昨日未對此案作出宣判。
謝晉遺孀徐大雯因為身體狀況欠佳未能出席昨天的庭審,由其代理律師富敏榮宣讀了長達5000多字的起訴書。之前一直宣稱將出席庭審的被告宋祖德也沒有現(xiàn)身,其助理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宋祖德生病住院,而且“病得很嚴重”。宋祖德通過代理律師崔勇否認引發(fā)此案的博文《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是自己所寫并上傳的,并提交一份廣州公證處今年5月開出的證明,證明他的博客是《千萬別學謝老這樣死!》,而不是原先引出這場官司的《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二者在時間、地點等細節(jié)上存在差別。原告律師則表示宋祖德《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的這篇博文去年11月就經(jīng)上海公證處公證過了,已構(gòu)成侵權(quán),難以逃脫。雙方就《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的真實性展開激辯。
去年10月謝晉導演逝世后,宋祖德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千萬別學謝晉這樣死!》,指謝晉去世前一晚一夜風流,并稱謝晉與劉曉慶有個重度腦癱的兒子謝虞慶,現(xiàn)居海外。今年2月底,謝晉遺孀徐大雯將宋祖德告上法庭,指其在博客上描述關(guān)于謝晉之死的內(nèi)容侵害了謝晉的名譽,要求立即停止侵害,在相關(guān)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和為訴訟而支出費用合計50萬元。記者 楊蓮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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