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市交管局未做出正面回應。有媒體及一些交警認為,由于周杰曾在事發(fā)現(xiàn)場報警,并報出了自己的車牌號,因此“肇事逃逸”之說并不成立。對此,也有司機和法律界人士提出不同觀點。
有10年駕齡的紀先生說,在多數(shù)司機的概念里,交通肇事尤其是傷亡類交通事故,只要自己沒有生命危險,報完警都應該在現(xiàn)場等候交警到場,履行維護肇事現(xiàn)場的職責,“一旦離開現(xiàn)場,有些情況就難說清楚了”。
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琳表示,“逃逸”可以分為一般意義的“逃逸”和《刑法》意義上的“逃逸”,一般意義的“逃逸”多指“不依法報警保護現(xiàn)場等待處理,而是私自逃跑”;《刑法》意義上的“逃逸”系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指“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劉琳說,逃逸認定重點考察的是主觀是否具有“逃逸的故意”,比如事發(fā)時是否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當事人是否會為逃避這些違法行為的法律追究,逃離現(xiàn)場。如果存在其他違法行為,比如酒后駕車、無牌車、嚴重超載等,那么就有可能存在“逃逸的故意”,就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
2 周杰是否酒后駕車?
多名證人指稱周杰酒駕,12小時后其經(jīng)檢測酒精含量為零
周杰是否酒后駕車?
事發(fā)時,現(xiàn)場多名目擊者及傷者均指稱周杰酒駕。12個小時后,周杰來到朝陽交通支隊接受處理,稱“沒有喝酒”,其酒精檢測結(jié)果為零。
對此結(jié)果,受傷出租司機所在新月出租公司的負責人認為,周杰接受酒精檢測時已相隔12小時,所以是否存在酒后駕車事實,已無從查清。
有10年駕齡的紀先生說,由于個體差異,酒精在每個人的體內(nèi)存留時間不同,而且,酒精的存留時間也跟事發(fā)時的身體狀況、飲食直接相關(guān),“有的人喝完酒幾個小時就沒事了,再也檢測不出來了,可有的人就不行,前晚喝酒第二天一早還能測出來”,而目前的醫(yī)學水平無法倒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對于該起交通事故,紀先生說,這無異于給司機們傳遞了一個信號,酒后駕車肇事,報完警再離場,酒勁過后再到交通隊接受處理,交管部門就不能追究酒后駕車責任。
他認為,該起交通事故暴露了交通法規(guī)領(lǐng)域的漏洞,有可能成為逃避酒駕肇事處罰的“范例”。
新月出租公司的負責人也說,如果周杰“肇事逃逸”不成立,又沒有查出酒后駕車,“那以后喝酒開車出事,大家都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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