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炳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確不是一張好牌,人們?nèi)憾按颉敝,乃是明智之舉。
吸毒,被抓,痛哭,道歉,整個流程就是對上次吸毒被抓的一次盜版,大炳用一副醉生夢死的丑態(tài),再次驗證了道明寺的那句名言——如果道歉有用,還要警察干什么?警察可以把吸毒者抓個現(xiàn)行,道歉卻只能一次次欺騙旁觀者的感情。
此時再妄談藝人的影響力已幾近惡搞。小沈龍可以跟小沈陽學(xué)娘娘腔,但誰會跟大炳學(xué)吸毒呢?以大炳的長相,擺到大街上也不算一道亮麗的風(fēng)景;以大炳的才藝,模仿已近乎事業(yè)的全部。如果非要說大炳吸毒有什么影響的話,那也是拜他的職業(yè)——藝人所賜。
如果大炳不是藝人,那么,他的復(fù)吸就不過是犯了普通癮君子都會犯的錯,他就不必在被抓時屈辱地跪地求饒,不必在接受勒戒后擔(dān)任戒毒大使,更無需向“所有支持他的人”道歉——屆時,估計他的家人早已經(jīng)過“孟母N遷”,會否有人替他保釋都是問題,“支持他的人”人數(shù)有限,也就無需煞有介事地隆重道歉了。
如果大炳不是藝人,那么,家庭困難的他,可能毒品都買不起,何談復(fù)吸?為生計,他可能要朝九晚五;為償債,他可能還要兼差。在那樣的生活里,大炳應(yīng)該都來不及“空虛”——按照普通打工者的體格計算,兩份工作已足以將身材不算魁梧的大炳,累倒在下班后的板床上。這就等于把大炳吸毒的欲望,扼殺在了搖籃里。
當然,一切皆有“可能”。大炳不是藝人,生活困苦,卻照樣甘當癮君子亦未可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大炳不是藝人,這段假說將不會誕生,即便誕生,也將載入社會版。方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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