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孫志浩棄房子財產(chǎn)離婚 心力交瘁謝媒體(圖)
中新網(wǎng)7月12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女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及女兒監(jiān)護權官司,今天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短短兩個多小時,兩人當庭簽字離婚,但都不愿放棄女兒“梧桐妹”的監(jiān)護權。
賈靜雯:謝謝大家關心 孫志浩父母被請出法庭
賈靜雯與孫志浩今天上午分別進入法庭,面對媒體詢問均不發(fā)一語,待簽字離婚后步出法庭,賈靜雯步出法院,面容看起來相當悲傷,眼眶泛紅,面對媒體詢問,一語不發(fā),僅以“謝謝”2字帶過。
由于此案已開庭三次,今天出現(xiàn)最后結果,孫志浩父母特地陪同兒子開庭,并執(zhí)意要進入家事法庭旁聽,引起賈靜雯律師強烈抗議,最后兩老被請出庭外,家事法庭僅同意當事人與雙方律師進行協(xié)商,他人不能進入。
財產(chǎn)分配達成一致 賈放棄上海房產(chǎn)1/2產(chǎn)權 孫不分女方財產(chǎn)
賈靜雯與孫志浩日前分別向臺北地院家事法庭提出離婚及女兒監(jiān)護權的訴訟。孫志浩5月間另提出分配賈靜雯剩余財產(chǎn)、要求歸還500萬元(新臺幣 下同)及上海房屋產(chǎn)權的請求,引發(fā)外界議論。
孫志浩委任律師張乃良指出,賈靜雯與孫志浩上午在法官面前同意離婚,從今天開始生效;至于在財產(chǎn)方面,賈靜雯同意放棄上海房產(chǎn)1/2的產(chǎn)權,孫志浩也放棄對賈靜雯財產(chǎn)的請求權。
張乃良表示,孫志浩原本對賈靜雯財產(chǎn)上的請求,包括欠款500萬元、聘金36萬元、上百萬元的鉆石、珠寶,以及請求剩余財產(chǎn),孫志浩對這些都愿意放棄。
女兒監(jiān)護權懸而未決
在爭取女兒“梧桐妹”監(jiān)護權的部分,賈靜雯及孫志浩并未放棄,但臺北地院上午并未對此進行處置,將另行開庭審理。
對于父母親正在打離婚官司的梧桐妹來說,今年過了兩次5歲生日,6月19日生日當天先和媽媽賈靜雯度過,至于爸爸孫志浩則在26日打造萬元派對,為寶貝女兒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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