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2年04月25日 16:47 來源:中國新聞網
【解說】4月23日晚,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通告稱,23日,該市萬柏林區(qū)報告1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初篩結果陽性者,經省、市專家會診,診斷為無癥狀感染者。
【解說】23日當天官方通告發(fā)布之前,關于該感染者系從上海返回太原后被確診等網絡傳言,已在眾多社交平臺傳播。
【解說】與該感染者同室居住的一名密接者24日接受了中新社記者電話采訪。
【同期】感染者室友 李某
(賀某)2月8日坐高鐵從晉城到太原,去了之后第2天第3天就正式上課了,線下課,基本上每天就是去教育機構上課、吃飯、回家。
【解說】中新社記者注意到,太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的通告,也證實了李某的說法。通告中有如是表述:“2月8日來并(注:“并”系太原的簡稱)參加專升本培訓,3月底開始居家上網課?!?/p>
【同期】感染者室友 李某
4月23日凌晨4點左右,我朋友賀某收到通知,不幸被檢測到弱陽。早上7點左右社區(qū)群便開始有人謠言我朋友賀某是從上海歸來人士,我與我朋友5人的手機號、身份證號、現(xiàn)居住地址都被流傳在網上。自從網絡上曝光出我們的信息以后,我們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電話騷擾,電話不間斷地從中午12點持續(xù)到了下午4點,包括微信、QQ和短信。
【解說】對于陌生來電者的指責,李某都耐心向對方作了解釋。
【同期】感染者室友 李某
希望大家疫情期間別把自己置身事外,那些鉆心刺骨的話還請思考過后再說。
【解說】針對該謠言事件,記者采訪了山西北野律師事務所律師郭起宏進行了解。
【同期】山西北野律師事務所主任 郭起宏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故意在網絡和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就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負刑事責任。情節(jié)輕微不構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
【解說】目前,被通報的無癥狀感染者正在接受治療,與其合租房子的4名學生均被集中隔離接受醫(yī)學觀察。
向上 山西太原報道
責任編輯:【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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