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7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27日在分組審議行政許可法草案時提出,要立法規(guī)范行政審批,防止重復審批,多頭審批。
據(jù)官方媒體消息,委員們認為,規(guī)范行政許可行為,以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發(fā)展是十分必要的。通過立法,使不該許可的不需要許可,需要許可的加以管理,有利于鞏固最近幾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兌現(xiàn)加入世貿組織的承諾,推動政府進一步轉變職能,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建議這部法律修改完善后盡快出臺。
有的委員提出,草案不宜給地方政府行政許可設定權。從目前清理行政審批事項看,地方行政審批占40%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地方政府設定的,如果法律再明確地方政府有設定權,容易造成行政許可過多過濫,不利于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從國際上看,許多國家的地方行政許可設定權只能在地方議會。建議通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來解決地方性行政許可設定問題。
有的委員對公民的資格考試由行政機關實施提出異議,認為現(xiàn)有許多資格考試變成了行政職能部門的部門利益,在其他部門利益越來越小的情況下,資格考試可能會變成主要的部門利益。從國際經驗看,資格考試一般都是行業(yè)協(xié)會、學會、社團組織來運作,除了招考公務員外,其他的考試都不應該由政府主持和負責。應避免行政部門壟斷資格考試進而形成部門利益并導致國家權力部門化。有的委員提出,有些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或中介組織把組織資格考試作為贏利的手段,亂收費或收費過高,給公民帶來額外的經濟負擔,草案應明確規(guī)定資格考試收費主要目的是維持必要的開支,而不能以牟取經濟利益為目的。
有的委員還提出,草案除規(guī)定行政許可設置必須公開透明外,還應規(guī)定行政許可實施機關采用公開透明的方式實施行政許可。如網上發(fā)布信息,免費提供有關行政許可的法律文件,公開辦事程序和責任人,公開監(jiān)督和舉報的渠道等。(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