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jié)已慢慢走遠,回家過年的人們大都陸續(xù)返城。而當人們在疲憊中完成漫長旅途,行色匆匆地走出火車站出站口時,不少人都習慣地隨手丟掉已經(jīng)用訖的車票。然而,他們不曾想到,這些今年又多了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兩項內(nèi)容、被主人隨手丟棄的小小紙片,正在成為一些專業(yè)的“撿票族”手上“牟利的工具”,甚至可能淪為不法分子違法犯罪的工具,給自己埋下巨大的潛在風險。
據(jù)2月23日《深圳晚報》報道,2月20日,記者在深圳火車站出站口附近進行調(diào)查,一個小時內(nèi),有幾十個人會把車票丟在地上或者垃圾箱內(nèi)。那些“撿票族”聲稱,每人每天可以撿到二三十張車票,多的時候可以達到百張。而這些被丟棄的廢票則以每張15元或更高的價錢轉(zhuǎn)賣給了收購者,經(jīng)過多次轉(zhuǎn)手后,最終收購者主要是利用票面上的個人信息,制作假證件,或者是用于其他途徑。
顯然,實名制后的火車廢票,經(jīng)過大流轉(zhuǎn),最終將淪為不法分子違法犯罪的工具,那些旅客隨手丟棄的火車票不僅為不法分子實施違法犯罪提供了條件,而且事實上也將自己置于潛在受害者的巨大風險之中。不可否認,在這巨大風險的背后,雖然存在少數(shù)旅客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強、對社會復(fù)雜性認識不足的問題,但也存在著火車票實名制制度設(shè)計和操作規(guī)程方面的缺陷,這應(yīng)成為火車票實名制試運行后進行全面檢討的一個重要內(nèi)容,也應(yīng)該成為實名制改進完善的一個重點。
今年春運期間的火車票實名制,鐵路部門已認定基本成功。然而,伴隨實名制的倉促出臺及立即實行,也暴露出主客觀等方面準備不足的問題。具體來說,一是對火車票實行實名制沒有進行任何形式的提前告知和預(yù)熱,更沒有進行關(guān)于實名制的相關(guān)宣傳和知識普及;二是旅客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如何記載、如何查驗,該不該直接在票面上載明,在票面載明這些個人信息的情況下如何保證不被泄漏。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成為人們指責火車票實名制出臺倉促的主要理由。不完善的火車票實名制制度流程設(shè)計,正威脅著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
當然,教育旅客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不隨意丟棄載有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的火車廢票,是截斷利用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渠道的一個重要手段。這不僅需要職能部門加大宣傳力度,而且也需要廣大公眾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充分認識個人信息對自己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的重要意義,時刻提高警惕,防止個人信息的不經(jīng)意泄漏,不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但是,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的亟待提高,絲毫也不能掩蓋實名制本身的瑕疵和缺陷,更不能以此為借口而拒絕進一步完善和健全實名制中保護公民個人信息方面的制度設(shè)計和操作流程,畢竟制度帶有根本性,制度設(shè)計的周密及合理能在更大程度上彌補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之不足。
依我看,火車票實名制并不等于票面實名,也不意味著一定要將旅客姓名及身份證號碼明確地印在票面上,讓誰都可以輕而易舉地看到,完全可以用一組條碼來取代公民身份證信息,出現(xiàn)在火車票票面上。只要在票面條碼與特定身份證信息之間建立一一對應(yīng)的關(guān)系,其實就可以達到實名制的目的。進站檢票時,旅客也只需出示車票和身份證,通過條碼機和身份證識讀器就可以很快識別,而別人拿到條碼卻很難完整地復(fù)原旅客的個人信息。如此依靠高科技技術(shù)既可以有效保護旅客個人信息,還可以提高檢票效率,縮短旅客的進站候車時間,是一舉多得的事情,不妨一試。李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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