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人大會上,人大代表辛瀑與廣東省財政廳廳長劉昆就這個問題又進行了一番討論。辛瀑向劉昆提出:“我們的部門預算安排能不能向社會公開,讓社會也來品頭論足?之前廣州已經(jīng)嘗試過了,在這里我也呼吁一下,廣東也可以先行先試。既然是公共財政,也就應該不是秘密!
而劉昆則回應:“財政預算公開的問題,涉及制度上的設計,現(xiàn)在我們的部門預算安排只給代表,這是有法律依據(jù)的。但是否進一步向公眾公開,還必須有法律上的支撐,如今國家正在修訂預算法,相信屆時將會對預算公開作出明確規(guī)定,我們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跟進!
也就是說,劉昆認為,現(xiàn)在尚無法律規(guī)定部門預算要向公眾公開,因此廣東省部門預算目前只能向人大代表公開,普通公民則無緣得睹。這我就感到奇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明文規(guī)定:財政預算、決算報告屬于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主動公開的重點信息。盡管從性質上來看,條例一般是行政機關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它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規(guī)范性文件,但一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還不能提供法律支撐嗎?
各地相關部門總是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拒絕公開財政預算。比如上海市財政局認為財政預算屬于“國家機密”,北京市有關部門的理由是“內容敏感”。廣東這次也不甘居人后,提出了“必須要有法律支撐”的理由。三者雖然說辭不一樣,但在拒絕預算公開這一點上,倒是有異曲同工之妙。
實際上我本人對此事已經(jīng)失去了繼續(xù)討論的興趣,因為媒體關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與財政預算公開的討論,簡直可以用沸反盈天來形容。但無論媒體和公眾的動靜有多大,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仍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堅持將財政預算不公開進行到底。這是知識的欠缺還是權力的傲慢,或者是利益的驅動?無論是哪個方面的原因,其實于情于理于法都說不過去。□ 周云(華南理工大學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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