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3日),記者從重慶市檢察院獲悉,日前,市檢察院第五分院對岳村等40人涉黑團伙案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故意殺人罪等13個罪名提起公訴。本月16日,該案將在市五中院開庭審理。
開“咨詢”公司招集“弟兄”
1996年12月,時為市公安局南岸區(qū)分局警察的岳村,以他人名義承包經營南岸區(qū)福安影視城,并招募退伍軍人或糾集社會閑雜人員充當保安,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擴張勢力,非法聚斂資金。2001年后,岳村又以他人或自己名義先后成立重慶邦德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制定幫規(guī)幫紀,并通過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等方式尋求非法保護,逐漸形成以岳村為組織、領導者,吳剛、鄔學利、岳心、彭幫國、張進、孫仁飛、李家林、段茂春、謝德剛等人為骨干成員,屈伸、王偉、劉磊等人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岳村團伙暴力特征突出
據調查,岳村涉黑團伙形成時間長、規(guī)模大、人數多,暴力特征突出。自1996年以來,岳村通過幕后操縱經濟實體,招募“內保打手”和社會閑雜人員,對其進行集中食宿、統(tǒng)一購買刀具等形式的約束管理,逐步形成了組織結構清晰、領導層次分明的塔式組織結構。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行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綁架、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尋釁滋事、非法經營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其間,該團伙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3人死亡1人重傷,長期大規(guī)模吸收存款和發(fā)放高利貸,非法實施“婚情調查”、暴力追債,在重慶市主城區(qū)長期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群眾,大肆聚斂錢財,給群眾造成極大的心理強制,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影響惡劣。
他們涉嫌13宗罪名
岳村涉黑團伙通過非法買賣,持有槍支、彈藥,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以暴力為后盾,長時間、大規(guī)模地吸收存款和發(fā)放“高利貸”,嚴重擾亂金融秩序;有組織地采取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跟蹤、拍攝、強行入侵他人住宅,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有組織地采取暴力、威脅手段代人強索債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嚴重危及群眾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嚴重侵害公民的人身權利和社會治安秩序。
據了解,五分院將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行賄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非法持有、私藏彈藥罪、非法經營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尋釁滋事罪等13個罪名指控該團伙。 (記者 羅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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