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飆車案一審判決后,“在法庭上受審的胡斌是真人還是替身”成為網絡爭論焦點。西湖區(qū)法院回應稱,庭上胡斌是真的。
網友以照片的對比,來質疑受審的胡斌為“替身”。西湖區(qū)法院以程序的完備與嚴格,確定庭上胡斌為真。很難說質疑與釋疑是在同一個層面上展開,雙方均各有理據,在技術上恐怕只剩DNA鑒定一途了。但是,假若DNA鑒定證明庭上胡斌為真,網友們還會不會懷疑鑒定本身?這樣下去,事情沒個盡頭。
從常理上判斷,杭州飆車案全國人民都在看著,要玩“貍貓換太子”的把戲,不僅難度極高,后果和代價也無人敢承受。所以,我個人傾向于相信西湖區(qū)法院的說法!巴ド虾笫翘嫔怼被蛟S只是惡作劇或者傳言,但不是誹謗,也不是“涉嫌以謠言危害公共安全”,所以不必勞駕有關部門“跨省追捕”。
當年,辛普森涉嫌殺妻案,法庭宣告辛普森無罪。媒體采訪時任美國總統(tǒng)的克林頓,他說他跟美國人民一樣,對無罪判決深感震驚,但法庭已經判了,他呼吁美國人民與他一道尊重法庭判決。
我理解,克林頓的話有兩層意思,一是既然選擇了陪審團這種司法制度,作出的判決就應當尊重與接受。二是美國人民心中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我可能打心眼里認為辛普森殺了人,這都沒有問題。人心的想法與司法的判決,并非你死我活的殊死斗爭。
網友猜測“庭上胡斌是替身”,可能緣于生活經驗累積的條件反射式的懷疑,也可能有人就是對“替身說”篤信不疑,還可能根本就是娛樂,如同“賈君鵬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那樣。房市有泡沫,股市有泡沫,一起案件的判決就不能有點語言泡沫?所謂“替身”,不過網民“一說”而已,法院既不能因網絡輿論而越了法律規(guī)矩,也沒必要亂了分寸。你判你的,他說他的。
話說回來,網民可以娛樂,司法絕不能娛樂。我的意思是,司法就是司法,司法不能陪網民“娛樂”,也不能陪資本“娛樂”,更不能陪權力“娛樂”,獨立審判是寫進憲法的。我想,國情有不同,如果我們的司法機關確實對網民的娛樂和“深感震驚”很不適應,應當反躬自察,看看自己是不是“娛樂”了。(本報評論員 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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