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兵器財務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邢某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日前,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9月至2007年1月間,被告人邢某受中國兵器工業(yè)集團公司委派在兵器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后簡稱兵器財務公司)擔任黨委書記、副總經(jīng)理,主管投資業(yè)務。
2005年末至2006年3月間,被告人邢某經(jīng)戴某(另案處理)介紹,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華夏創(chuàng)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融資5000萬元人民幣用于股權收購項目。為感謝被告人邢某的幫助,北京華夏創(chuàng)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方董事長(另案處理)于2006年3月至6月間,先后三次向被告人邢某行賄共計人民幣60萬元,被告人邢某均予以收受。
2008年5月13日,被告人邢某被抓獲。涉案贓款現(xiàn)已追繳人民幣10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邢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作者: 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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