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中午,一男子來到中國工商銀行江蘇徐州分行大同街營業(yè)部營業(yè)大廳的貴賓區(qū),將數(shù)萬元的購物卡(券)交到該市紀委設在該行的廉政專柜。他填寫了一份包括上交時間、卡(券)名稱、實際金額等項目的單子,整個過程都在攝像頭的監(jiān)控之下,最后上交的購物卡(券)由專柜人員封包。這是9月10日起徐州市紀委設立購物卡廉政專柜以來,又一次接受公職人員上交收受的購物卡(券)。
臨近中秋、國慶雙節(jié),送禮活動逐漸頻繁,其中,內(nèi)存現(xiàn)金的購物卡(券)成為一些公職人員行賄受賄的主要媒介之一。徐州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陳美行說,小到日常生活用品,大到家電家具,這些購物卡都能購買,由于送購物卡這種行賄手段比較隱蔽,也讓很多公職人員有“收卡不等于受賄”的錯誤認識。他介紹,徐州市紀委查辦的案件中,有官員被查處的購物卡金額就達到二三十萬元。
陳美行說,根據(jù)相關(guān)規(guī)定,凡各級黨政機關(guān)工作人員及其他公務人員收受購物卡(券),如果按規(guī)定及時主動上交,就不是違紀;如果不及時主動上交的,就必須以收受禮金或受賄論處,計入違紀違法金額。徐州市紀委在查辦案件實踐中也發(fā)現(xiàn),有些違紀違法人員對違規(guī)收受的購物卡也有上交的意愿,但由于沒有暢通的上交渠道,就擱置了下來,最后東窗事發(fā)被依法予以懲處。
針對這種情況,去年8月,徐州市紀委借鑒“510”廉政賬戶的做法,在該市的豐縣試行設立購物卡(券)廉政專柜,取得良好效果。豐縣紀委書記白有慶介紹,試行一年來,已收到公職人員上交的購物卡(券)金額達36萬元。
今年9月,徐州市紀委在豐縣試點的基礎(chǔ)上,制定了設立該市購物卡(券)廉政專柜的實施辦法,規(guī)定公職人員在收受購物卡(券)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設在銀行的購物卡(券)廉政專柜上交,也可交到所在單位的紀委(紀檢組),所在單位紀委(紀檢組)指派專人上交到市購物卡(券)廉政專柜。廉政專柜收繳的卡(券),每月由專柜工作人員將本月發(fā)生的交卡(券)情況匯總報市紀委,由市紀委、專柜人員共同將卡(券)退回售卡(券)企業(yè),兌換現(xiàn)金,上繳“510”廉政專戶。
陳美行介紹,徐州市紀委在調(diào)查案件過程中,就有不少人拿出主動上交到“510”廉政賬戶的專用憑證,這部分已上交的金額不再被認定為違法違紀性質(zhì)。(記者王偉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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