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蓋茨和巴菲特本月底來中國擺“慈善晚宴”遇冷的語境下,陳光標不愧“中國首善”美譽,率先打破僵局,公開宣布死后“裸捐”,這種取富于民,還富社會的財富理念也將引領更多中國富豪參與慈善,無疑在中國慈善史上具有深遠的里程碑意義。
然而,要讓更多的中國式富豪效仿陳光標,筆者以為先要在慈善制度上做足文章,沒有慈善土壤,先進的慈善理念和慈善模式是很難開花結果的。
一是,靠高額的遺產稅倒逼效應。在美國遺產稅、贈予稅規(guī)定,當遺產在300萬美元以上時,稅率高達55%,而且遺產受益人還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后繼承遺產,所以富豪的后代要繼承遺產會遇到重重阻礙。
二是,靠捐款減稅的激勵機制推動,在一些慈善事業(yè)發(fā)達的國家,建立基金會或捐助善款則可以獲得稅收減免,捐多少就在所得稅中相應扣除多少。國家還對基金會的運作有大量的免稅減稅優(yōu)惠,使得慈善基金會可以獲得其他企業(yè)無法企及的高回報。比照國內,政府尚未充分利用稅收杠桿調節(jié)慈善事業(yè)發(fā)展,減稅、免稅的優(yōu)惠政策尚未完全滲透社會管理系統(tǒng)。
三是,靠完善的慈善監(jiān)管體系,一個完善的慈善監(jiān)管體系,既要有政府層面立法、監(jiān)督,各個慈善組織每年會向國稅局詳細報告本年度經費的來源和支出情況以及各項活動經費的來龍去脈,又要有民間專業(yè)評估機構的監(jiān)督,譬如美國慈善信息局,他們用各項指標對全國幾百家基金會的測評,最終為公眾捐款提供依據。同時還主動接受媒體和公眾監(jiān)督,每個公民都擁有對慈善捐款使用情況的知情權,各類媒體更是關注基金會的運作情況。
四是,靠透明的財產收入機制。建立和完善財產透明化和貨幣化的措施和制度,使國家對公民財產信息和個人稅負的掌握都準確無誤!鯒罴t兵
參與互動(0) | 【編輯:鄧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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