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濟適用房的比例達到70%~80%,將會有大批房地產企業(yè)倒閉。”日前有消息稱,有國務院參事建議為八成居民提供經濟適用房,廣州地產專家認為,根據廣州的情況,未來3~5年,廣州經濟適用房比例達到15%最為合適。
建八成經適房存兩難題
昨日有報道說,國務院參事室最近組成調研組奔赴全國各地,就房地產問題展開調研,并提出房地產改革建議。全國政協(xié)常委、國務院參事任玉嶺主張,政府應為占居民人口70%~80%的工薪階層提供經濟適用房;應當將70%的土地供應給經濟適用房,其中的30%用作建廉租房,對商品房的管理則可以完全放開。
任玉嶺認為,因目前的房價已遠遠超過居民的承受能力。而實際的住房建設成本非常低,因此大部分工薪階層都應享受經濟適用房。
對此,滿堂紅地產研究部總監(jiān)龍斌認為,這種政策在目前的市場狀況下根本行不通。首先,土地是有巨大價值的,如果70%~80%的土地供應都用來建經濟適用房,那政府的財政收益將銳減,正常的市場機制將無法運行;其次,如果建那么高比例的經濟適用房,那只有20%左右的土地來開發(fā)商品房,即便政府能保障開發(fā)商建經濟適用房的微薄利潤,也支撐不了房企的資金鏈,絕大部分房企也會因此而倒閉,整個房地產行業(yè)也就完蛋了。
廣州尚缺“純經適房”
業(yè)內人士認為,一個城市的經濟適用房比例,應根據城市的經濟發(fā)展水平及低收入人群比例來確定。地產專家韓世同表示,未來3~5年,廣州經濟適用房15%比例最為合適。
韓認為,據頒布的《廣州市住房建設規(guī)劃(2006-2010年)》來看,盡管《規(guī)劃》確定未來5年供應政府保障型住房11.43萬套900萬平方米,但其中,建設廉租住房0.92萬套60萬平方米,規(guī)劃期內全部解決城市雙特困家庭住房問題;建設新社區(qū)住房(即政府主導建設的經濟適用房)6.75萬套540萬平方米;部隊和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只有3.76萬套300萬平方米。
因此韓認為,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實際上就是按照經濟適用房的標準讓一些單位建福利房,這樣一來,真正用于給社會上低收入人群的經濟適用房幾乎沒有。他進一步建議,要健全住房保障體系,廣州應將“純經濟適用房”的比例達到15%左右。(羅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