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7日電 為了償還賭債,原廣州市航道局副局長沈華林把貪婪的手伸向公款,并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昨天上午,廣州中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資金罪判處沈華林有期徒刑30年,決定執(zhí)行20年。
據(jù)《信息時報》報道,聽到宣判后,沈華林一聲長嘆:“我對這個判決表示理解。”
沈華林今年55歲,文化程度大專,原任廣州市航道局副局長、工會主席(副廳級)。據(jù)檢察機關(guān)指控,沈華林在1998年9月以辦理花旗銀行貸款手續(xù)為名,挪用航道局投資于重慶市某高等級公路的工程款100萬元;1999年7月,沈華林利用職務(wù)便利,以其個人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需要借款為名,與航道局工會簽訂借款協(xié)議,非法挪用公款90萬元。此外,沈華林還與原航道局局長李其田(因涉嫌受賄罪正在審理中)共同收受深圳某公司賄賂的港幣96萬元,沈華林得贓款36萬元港幣。以上款項均用于歸還其在澳門賭博欠下的巨額賭債。
在庭審中,沈華林回顧了自己由高官淪為賭徒的經(jīng)歷:在1995年以前,沈華林就時常前往澳門葡京賭場參加賭博,那時手氣很好,總是贏多輸少,有一次,沈華林只用5000元錢,就贏回了18萬元,從此就發(fā)現(xiàn)“賭博還挺有意思的!”
從此,沈華林的賭博金額越來越大,1998年,賭資漲到幾百萬元,而輸?shù)囊苍黾拥?00多萬元。到案發(fā)前夕,沈華林共欠澳門賭債港幣380多萬元。據(jù)知情人士透露,為了追債,澳門“大耳窿”甚至還在沈華林的家門上用油墨寫下了恐嚇的大字報。
在庭審過程中,沈華林坦承,他的確是挪用了航道局公款90萬元用于歸還在澳門豪賭欠下的賭債,但對于檢察機關(guān)指控的另外兩項犯罪事實,沈華林矢口否認。他特別強調(diào),從重慶某高等級公路工程劃撥到香港某公司的100萬款項,是私人的錢,而且用途是用于向美國花旗銀行辦理融資手續(xù)。沈華林的辯護人也認為,公訴人的此項指控證據(jù)不足,事實不清。而檢察機關(guān)則指出,沈華林在非法將這筆款劃到香港某公司后,就又與該公司的人將這100萬元用于賭博、還債。另外,沈華林及其辯護人都希望法庭能夠考慮到其自首情節(jié)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刑罰。
廣州中院審理后認為,檢察機關(guān)指控沈華林受賄港幣36萬元和挪用公款90萬元證據(jù)確實充分,足以定罪;但是指控挪用公款100萬元不恰當,應(yīng)認定為挪用資金罪。于是以受賄罪判處沈華林有期徒刑13年,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三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刑期20年。
宣判后,沈華林尚未決定是否上訴。(吳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