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杰先生:您好!
我還在「千禧之旅」途中。回國后接到的電話多數(shù)都提到大作《余秋雨,你為何不懺悔》,今天又有一位記者遠道送來了復印件,拜讀了。大作的標題是第二人稱的問句,我理應作個回答,也感謝您給了我一個機會。
細讀大作,您要我懺悔的其實就是兩點,一是「石一歌」,二是《胡適傳》,然后歸結到整體表現(xiàn)。略作說明如下:
一、把「石一歌」說成是我,搞錯了。
也是事出有因。林彪事件爆發(fā),我們從軍墾農(nóng)場回城,學院的造反派頭頭被逮捕,毛主席下令復課,教師回到工作崗位,全面編寫教材,我這個一直被造反派批判的人也被學院軍宣隊分配到一個各校聯(lián)合的教材編寫組,工作地點在復旦大學學生宿舍十號樓的103、104室。當時這幢樓里同樣的教材編寫組有二三十個,我去的那個組編魯迅教材,組長是華東師范大學的陳教授,副組長是復旦大學的吳教授,都剛剛從「五七干!箘趧踊貋。又有一個核心組,除他們兩位外還有新入學一些工農(nóng)兵學員,當時工農(nóng)兵學員的口號是「改造學校、領導學!埂N覀儙讉被領導的組員是各個學校教師。教材組屬中文系總支領導,但在市里都歸市寫作組管,統(tǒng)稱「寫作組系統(tǒng)」,這個系統(tǒng)很大,可能把現(xiàn)在的宣傳部、教委、社科院、出版局、文聯(lián)全都包羅進去了。真正的寫作組很小,大多是文革初期的老人馬,加上后來的一些工農(nóng)兵。曾有一個聯(lián)絡員到過我們的教材編寫組,但他也不是寫作成員,借調(diào)來的。教材編寫組人員變動很大,吳教授很早走了,不久我也離開了。
到我1973年下半年離開,這個教材編寫組編印了《魯迅小說選》和《魯訊雜文選》各一本,署名是「復旦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中文系編」,我參加注釋《祝福》;寫了半本《魯迅傳》的草稿,還沒有印,我參加了其中魯迅在廣州一段。這個教材組里的幾個工農(nóng)兵學員和他們的同班同學寫過一本給小學生看的《魯迅的故事》,署名「石一歌」,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這個署名。
我離開后的經(jīng)歷因與這個教材組無關,留得以后在自傳中細說。只是后來聽到,在我1975年生肝炎養(yǎng)病之后,署名「石一歌」應時文章不少,不知是誰寫的,寫了些什么。我因多數(shù)在故鄉(xiāng)山間,無緣讀到。估計會寫兩個方面,響應「批林批孔」和「評水滸」,這都可牽涉魯迅。這些文章在「四人幫」垮臺后當然都受到過清查,什么結論不清楚,據(jù)我判斷不會太嚴重,因為在寫作組系統(tǒng)它無論如何是一個很外圍的筆名。
1976年「四人幫」剛垮臺不久我倒是喜劇性地用過一次「石一歌」的名號。在那最緊張的10月,在一個魯迅代表團要去日本訪問,魯迅兒子周海嬰先生也在里邊,原定的團長是寫作組負責人朱永嘉,但他問題嚴重,照理不能去了,卻一時無法向日本解釋。上海警備區(qū)司令周純麟少將臨時掌管上海大局,派了兩位先生來找我,說從一些干部子弟那里知道我的思想傾向,要我隨團出去起「阻止」作用,一是阻止朱離隊出走,二是阻止朱離開講稿發(fā)言,并規(guī)定代表團一切講稿都由我起草。但我以什么身份參加?一不是寫作組成員,二不能在辦手續(xù)時用上海戲劇學院證件又號稱復旦大學中文系魯迅教材編寫組,兩位先生猶豫了一會兒決定,用曖昧的「石一歌成員」的說法。出去了12天,回來接受我匯報的已是新上任的宣傳部長車文儀先生。
總之,把「石一歌」說成是我,是不對的。沒想到這兩年因我的關系,「石一歌」居然逐漸提升到與「梁效」、「丁學雷」、「羅思鼎」并列的地步,我不知說什么好。
二、《胡適傳》為何只有一個頭?
作為魯迅著作教材的參考資料,需要整理幾個有關人物的「生平小記」,分配我和另外一位先生整理胡適。當時讀不到胡適的任何書,無法寫生平,只有一套解放后胡適批判運動中出版的《胡適思想批判集》一至八集,郭沫若先生題簽,里邊是幾乎所有留在大陸的文史專家們寫的批判文章,因此所謂生平小記全是里邊摘抄的。這份東西后來怎么拉長,由誰修改,為什么作為文章發(fā)表,發(fā)表時為什么用了我的名字,完全不知道。曾問過一個姓鄧的老編輯,他說:「毛主席號召大學要恢復學報,又要求學報上用一些真名。我們?nèi)鄙俑寮,這一篇主要是歷史系中國近代史編寫組的一些教師修改的,但他們互相之間關系太復雜,用你這個年輕人的名字吧,可惜你的名字也像筆名!刮艺f:「我沒有任何條件研究胡適,這篇是抄的,我不會再寫了!挂虼,這個所謂的「傳」,只有一個頭,再也沒有下文,至少沒有寫到共產(chǎn)黨最不喜歡胡適的那些事情。這樣的文字對胡適先生當然是不公正的,但說當時產(chǎn)生多大影響,我不大相信。至少沒有讀者來問為什么開了一個頭就沒有了下文。如果說這篇文章被上面看中,他們?yōu)槭裁床幌铝罾^續(xù)寫下去?
另一篇您提到的《讀一篇新發(fā)現(xiàn)的魯迅佚文》倒是我看了《中山大學學報》上的討論文章主動寫的,因為我查核《魯迅日記》等材料可考定這篇未見于《魯迅全集》的文章確實出于魯迅手筆。但編輯部覺得太學術,在前前后后加了很多政治性的陳詞濫調(diào),這是當時慣例,但我由此決定不再在那里寫文章。
在文革期間,除了這兩篇,我還寫過兩篇農(nóng)村題材的散文。
從您的批判中我看到一種有趣的時代性隔膜,您用現(xiàn)代的作者署名權、發(fā)表權、修改權、定稿權概念,尋找文句與署名之間的直接對應關系。其實在那個年代除了極少數(shù)特例,是不存在這種對應關系的,所以才要花幾年時間仔細清查。清查結果證明,大量需要真正負責的人,沒有一個署過真名。
三、提點異議。
看到大作中建立起來的「余秋雨=石一歌=寫作組=一朝紅人=文革余孽=文化流氓」這一個快速推進邏輯,我不僅沒有生氣,反而笑起來了。恕我直言,這讓我想起了文革中大行其時的「捕風捉影、無限上網(wǎng)」。當時的中國,為什么轉眼出了那么多叛徒、工賊、特務、內(nèi)奸?我參與過后來的平反工作,反復思考過大量「項目組」所建立的邏輯思路,以及這種思路對所謂「材料」的運用。當時的「項目組」要被害人按照這個思路來懺悔,但我相信全中國沒有一個人獲得通過。我在文革中代父親寫的懺悔至少長達50萬字,深知其間滋味。
文革中是不準指出這種邏輯思路的漏洞的,但我信任你的文化道義和理性能力,因此想略略探討幾句,請勿見怪。
您的這個邏輯長鏈在第一個扣子上就遇到了障礙,全部證據(jù)只是據(jù)稱是我「當年同事」的人對你說,我是「石一歌」中最年輕的人。但這句話已足以證明這位「同事」的所疑,因為我說過,我見過的那本署名「石一歌」的著作全部是工農(nóng)兵學員所寫,即使硬把我推進去,年齡上也是最老?梢娔莻夸夸其談的人完全不知道「石一歌」是什么。
那位「同事」最讓觸目驚心的話是,我受到過當時身居中央要職的一批人的「青睞」,第一個是康生。但略知文革史的人都知道,林彪爆炸之后,康生去了哪里?進一步的問題是,他們看上了我什么?當然是文章,那么是哪一篇?總不見得是那篇一看即知抄自別人、又只開了一個頭的《胡適傳》吧?于是說我還有「幾十篇文章」。這就來了大問題,文革中有幾十篇被康生等人看中的文章,至今逍遙法外、無人認領!
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這個「同事」就犯了大罪,因為他明知這些文章的炮制者卻隱瞞了二十幾年沒有揭發(fā)。
這只是一條邏輯長鏈上的一個漏洞,大作中其它幾條邏輯長鏈我也不敢茍同,例如我在一篇文章中追敘自己與同一班級的造反派同學在文革初期的不同心理經(jīng)驗,就被上升到為全國的造反派辯護,為所有的紅衛(wèi)兵辯護,為他們的血腥辯護,再上升到辯護的目的是為自己開脫,開脫的原因呢?再上升一層,因為我是參與者。余杰先生,用這種批判方式就沒辦法研究文章了,因為這是幾億人參加的事,總要允許不同的人談不同的體驗。我至今認為,你所說的殘酷是存在的,必須永遠譴責,但大多數(shù)當年參加造反派和紅衛(wèi)兵的人并不都是壞人,責任不應讓由他們個人來承擔。我說這番話并不是因為我是參與者,恰恰相反,我是我當時所在的高校第一個領頭寫大字報批判造反派的人,造反派掌權后受盡磨難;我父親被造反派關押多年致使我們?nèi)?口人幾近乞丐;唯一有可能救助我家的叔叔也死在造反派的批斗之下。當年,我如果稍稍巴結一下造反派,讓他們與我父親單位的造反派打個招呼,說不定能多發(fā)幾元生活費,改變?nèi)业膽K狀,但我從來沒有做過。然而到文革結束之后,我深感對這段歷史的反思應該經(jīng)仇恨和懲罰提高一步;開始用比較平靜的眼光來看當年的「對頭」。在我擔任院長期間;對于因當初造反受到處分的在外地工作的畢業(yè)生,一再希望當?shù)亟M織對他們不要歧視。我做這樣的事情有一個最雄辯的身份:我是他們當年的對立面。
四、一個建議。
您的文章很犀利,思路也很敏捷,這是優(yōu)點,但這種優(yōu)點也容易失控,尤其是在很多讀者高呼「痛快」的喝采聲中。作為一個比您年長一輩的同行,我想提個建議,供您參考。犀利必須以真實為基礎,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我上面幾段話也體現(xiàn)了這個意思,但我又不希望你在考證、調(diào)查中忙碌,而且事實證明,很多細節(jié)真實也會組合成一個大不真實。我只建議您固守兩點:辯輕重、合常理。這比細節(jié)真實重要。
以我們已經(jīng)展開的話題為例,要判斷一個文化在文革中的基本表現(xiàn),一定要抓住最重要的幾個方面,如:有沒有在文革初期造反、打人、抄家、誣陷、羅織別人的罪名并進行大批判?有沒有在文革后期明知鄧小平整治有功卻昧著良心批鄧、批四五運動?有沒有借運動之名迫害同行、老師、領導、朋友?與一切相比之下,一個教師有沒有參加過哪個教材編寫組,這個教材組受什么部門領導等等,就比較次要了。在重要的地方犀利,刀筆生風,道義卓著;鉆在次要角落,雖有抉隱發(fā)微的樂趣,卻總也覺得曖昧甚多,難于透徹爽利,容易造成誤傷。
至于合常理,也就是在犀利之前先作一些常識判斷。不要把犀利誤觸成對常識的顛覆,恰恰相反,它以常識為基座,又回歸常識。如果真有常識妄顛覆,那便是一種重要的學術文化研究了,外部形態(tài)反而犀利不得。又以我的事為例,其實稍作常識推斷就可以明白事情大概的,例如我是在上海經(jīng)歷整整3年文革大清查后擔任高校領導干部的,而且大家知道,又是一連幾次本單位民意測驗都名列首位的結果。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是「文革余孽」嗎?還有,不管分析是多高,在如此災難中有一篇談胡適或讀魯迅佚文的文章,哪怕都是我寫的,會成為什么大不了的問題嗎?因此,常識會產(chǎn)生一種堤岸般的作用。
又說自己了,但我一時舉不出其它例子,請原諒。另外,大作說我參加「千禧之旅」是大言不慚地把一位記者的創(chuàng)意占為己有,這肯定說錯了,可看看我已發(fā)表的文章。3個月前的事已顛倒,30年前的事更應謹慎。請原諒我直言。
此致
敬禮!
余秋雨
2000年1月21日于四川
(摘自《深圳周刊》20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