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2日電 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秦剛1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歡迎外國媒體、記者對中國進行報道,并愿意為外國媒體和記者在中國進行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的環(huán)境,提供更多的服務和便利,同時也希望外國媒體和記者在進行采訪報道的過程中能夠遵守駐在國的法律和法規(guī)。
有記者問:上周日,中國頒布了限制外國媒體報道的條例,此條例受到了來自人權組織、媒體權利組織、歐盟委員會及美國國務院等方面的批評。中方對此有何反應?中國曾保證奧運期間采訪自由,但為何在距北京奧運不到兩年的時候頒布這項法規(guī)?有人認為,相對于1996年中美政府間達成的關于外國媒體在中國境內發(fā)布金融信息的協(xié)議,新的新聞管制條例似乎是一種倒退。中方是不是同美方就此進行接觸?在新華社的新管理規(guī)定中,外交部將發(fā)揮什么作用?
秦剛強調,中國對外國媒體和記者來華進行采訪報道活動一直持歡迎態(tài)度,隨著奧運會的到來,會有更多的外國媒體關注中國,來中國進行報道活動,中方今后將繼續(xù)進一步改善有關工作。外交部將為外國媒體和記者在中國的采訪報道提供更多的服務、便利和協(xié)助。
秦剛同時指出,中國正致力于依法治國,中國政府依法保護本國公民、外國公民、包括外國媒體和記者在中國的合法權益。這個管理辦法的頒布也正體現(xiàn)了這一點。他還表示,“這份管理辦法并不涉及奧運會期間外國記者在中國的采訪活動”。
秦剛說,新華社是這一管理辦法的制定者、頒布者以及今后的執(zhí)行者。管理辦法是為了規(guī)范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fā)布新聞信息和國內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信息,促進新聞信息有序、健康傳播,保證外國通訊社和國內用戶的合法權益。
秦剛介紹說,國務院于1996年就已授權新華社對外國通訊社及其所屬的信息機構在中國境內發(fā)布經濟信息進行管理。此次管理辦法的頒布和實施是對1996年規(guī)定的“合理延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