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韓國藝人工會針對MBC電視臺的罷工游行,要求為演員及歌手加薪。這一罷工騷動立刻激起了普通觀眾的好奇心,人們紛紛猜測韓國藝人的收入到底有多少。
電視劇演員片酬有13個級別
據(jù)悉,在韓國,電視劇演員的出場費要根據(jù)演員出場費等級表來計算。從2005年4月1日制定的藝人出場費標準來看,演員的最低級別為6級,最高級別為18級。以每集劇長為30分鐘的每日劇為例,第6級別演員的每集出場費為10萬6360韓元(約合人民幣745元),第18級別演員的每集出場費為45萬360韓元(約合人民幣3150元)。這一出場費標準一直延用至今。
而韓國勞動部與聘用信息院2006年的資料所示,電視劇演員的平均月薪為14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9800元)。而大部分普通演員要靠不足1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7000元)的薪水維持生計。一位迫于生計轉行做了銷售員的演員說:“許多演員因為無戲可拍,收入根本就沒有保障。有時一個月下來連100萬都掙不到。普通演員的生活與觀眾在電視中所看到的華麗生活相去甚遠。許多演員為了生存不得不出去做兼職。”
大牌明星出場費不受限制
但大牌明星的出場費卻沒有受到演員出場費等級表的限制。明星們每拍一集電視劇就會得到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4萬元)至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0萬元)不等的出場費。據(jù)悉像劉在錫、姜虎東這樣的知名主持人所獲得的出場費遠遠超出人們的想象。他們的出場費并不會受限于演員出場費等級表,電視臺方面會另外與他們簽訂一份協(xié)議,而他們具體酬勞的多少就寫在這份協(xié)議里。除了他們本人與經(jīng)紀公司以及外包公司外,其他人無法得知他們的具體酬勞到底有多少。
但曾有人曝料裴勇俊每出演一集電視劇就能得到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0萬元)的天價酬勞,而樸信陽、孫藝珍、權相宇、金喜善、高賢貞、李英愛、崔智友等人每出演一集電視劇便能獲得1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7萬元)至5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5萬元)不等的酬勞。所屬于各經(jīng)紀公司的天王巨星們并不會從電視臺手里拿到酬勞,而是在外包公司那兒獲取酬勞。外包公司從擁有著制作權的電視臺拿到制作費用后,將其中的一部分資金用于支付演員的演出費用。若邀請到了超級巨星,支付給演員的總酬勞常會超過電視劇的制作費用。剛剛落幕的《ON AIR》就反映了這一情況。
2006年,裴勇俊的納稅金額高達97億5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825萬元)。這說明裴勇俊當年的收入超過了30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億1000萬元)。除此之外,張東健、李秉憲、權相宇、宋慧喬、崔智友、趙仁成、金泰熙等人一年的收入至少也有幾十億韓元。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經(jīng)紀公司人士說道:“年收入過億的藝人只是少數(shù),大多數(shù)藝人都在為生計而發(fā)愁。這是這個行業(yè)的現(xiàn)實!
李嵐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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