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7年9月9日晚,謝東在江蘇省大豐市體育館,將《笑臉》《中華民謠》、《宰相劉羅鍋》的主題曲等多首懷舊歌曲獻給大豐觀眾。中新社發(fā) 束幽鍵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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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
2月29日晚上,已經(jīng)被北京市公安局聘為“禁毒志愿者”的歌手謝東,因再次吸食搖頭丸,尿檢呈陽性,被月壇派出所抓獲。3月2日凌晨,謝東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天。據(jù)透露,由于謝東是在冊的吸毒人員,戶籍地所在派出所平日里就加強了對他的監(jiān)管。當天晚上,月壇派出所民警約見謝東談話,想了解他的近來表現(xiàn)。通過對謝東的進一步詢問,警方得知,1個多小時前,謝東及女友在石景山魯谷一小區(qū)內(nèi)吸食搖頭丸。警方又趕到該小區(qū)房內(nèi)進行搜查,當場起獲了玻璃和吸管連接成的吸毒工具。前天凌晨,謝東在拘留證上簽字后,將在拘留所里待上10天。
當娛樂看客對“艷照門”事件的男女主角大表惋惜的聲浪還未消失之際,“謝東二度吸毒被抓”的新聞更讓人痛心疾首。如果說“艷照門”把明星偶像們所粉飾的純情外表給還原至最真實的狀態(tài),那么“謝東復吸”則徹底曝光了娛樂圈最陰暗潮濕的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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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在媒體掀起軒然大波的“歌手謝東吸毒案”,最終以謝東成為一名“禁毒志愿者”積極收場,這本應是一個“浪子回頭”的正面教材。但相隔不足一年的時間謝東重蹈覆轍,就不是簡單的“失望”二字所能解釋的了。謝東在警方面前以“過不了心魔這一關”為自己開脫,這樣的理由也許只能說給醫(yī)生,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對待自己的“失足”給出如此蒼白無力的借口,誰能替他埋單?
首次吸毒事件之后,沉寂多年的謝東重出江湖,甚至成了商業(yè)演出市場上的熱門人物。其間曾因“演出之前不辭而別”與某演出商打起了口水仗,當時就被該演出商揭露他還在吸毒的情況。本報記者當時曾就此事電話采訪過謝東本人,那時的他不愿正面回應“復吸”傳聞,只以淡淡卻稍顯玩世不恭的口氣對記者說:“如果他說我復吸,那就拿著證據(jù)去警察那兒檢舉我呀?”聽在記者耳中,不知是他對傳聞不屬實不滿,還是吸毒之后的心態(tài)有了偏差。
謝東曾經(jīng)“今后永遠不再碰毒品”的誓言音猶在耳,他再一次因為毒品走進了拘留所,曾經(jīng)的“笑臉”再次變成了“苦臉”。吸毒本是一種“罪過”,那么復吸則是“罪上加罪”,作為公眾人物或青少年的偶像如此作為,則更要“罪加一等”。第一次吸毒從拘留所回到家中,有消息說謝東跪在雙親面前謝罪,并表示“為了親人也要重新開始”。那時的謝東像個迷途的羔羊,而社會、親人和歌迷也回報給謝東以支持的“笑臉”。10天后,謝東再度走在陽光下的日子,還能笑得出來嗎?(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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