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在此前由“中國紅十字總會”“中華骨髓庫”與“中國演出家協會”聯合主辦的“與生命同歌---擴容中華骨髓庫 拯救華人患者”大型公益活動啟動儀式上,朱樺為大家現場演唱歌曲《情剪》并且無償捐獻此首歌曲版權,來支持公益事業(yè)。此首歌曲已經收錄在公益活動系列歌曲專集之一《與生命同歌》中,專集所盈利全部作為中國紅十字會活公益活動基金,而朱樺也因此獲得“愛心大使”殊榮。
歌手朱樺的此舉,無疑讓人敬佩,但在此舉的背后,這首歌曲卻涉嫌侵權。詞曲作者龍云飛、李雪表示,歌曲《情剪》是我們共同為“愛樂公社組合”量身創(chuàng)作的,其版權歸屬北京至尊金典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所有,起初,我們在諸多網絡、媒體見到此消息以為是歌曲同名,后來在網上看到了演出現場的視頻,才確定朱樺演唱的《情剪》就是我們?yōu)閻蹣饭缃M合量身創(chuàng)作的那首歌曲。
愛樂公社的演唱組合(郭彤、田甜)則表示,《情剪》這首歌曲,是公司為我們量身打造的,并于2006年年初錄制完成,收錄在我們的第一張原創(chuàng)專輯中。我們作為歌壇新人,一直都很仰慕和尊重朱樺老師,也不敢相信她會犯這樣低級的錯誤。我們的歌曲莫名奇妙的被別人演唱、出版、而且被別人捐獻了,我們覺得很委屈。
北京至尊金典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負責人劉尊對此說,愛樂公社組合是我們公司旗下藝人,歌曲《情剪》是我們2006年初為其量身打造的,其著作權和鄰接權均屬我們公司所有,我們從來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單位辦理此歌曲的使用事宜,更沒有授權過包括朱樺本人在內的任何人演唱這首歌曲,她不但沒有權利演唱這首歌曲、更談不上以她的名義向紅十字會捐獻版權了。在我們取證朱樺的現場演出錄像中我們還發(fā)現,她所使用的音樂伴奏也是我們制作的原版伴奏,也就是說她侵犯的不僅是我們的著作權和專有演唱者權、同時還侵犯了我們的制作者權。
劉尊還表示,熱衷公益事業(y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但應該采用真實、正規(guī)的渠道,向這種捐獻別人的知識產權為自己換取榮譽的作為是不道德的,我們近期將著手解決此侵權問題,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待妥善解決后我們以“至尊唱片”會通過正當、合法的步驟重新將這首歌的版權及“愛樂公社”組合的原唱一同捐獻個紅十字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