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影視紅星羅嘉良 中新社發(fā) 王麗南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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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年45歲的羅嘉良與結婚10年的太太方敏儀近日正式辦妥離婚手續(xù)。羅嘉良給方敏儀留下4000萬港元,自己則帶僅余的200萬港元離開香港移居北京,算是“凈身出戶”。
留得住人,留不住心
羅嘉良與方敏儀在夜校讀書時認識,經過十八年愛情長跑,1998年在加拿大結婚,翌年有了兒子。其實早在2002年,就傳宣萱介入羅嘉良的婚姻,而他也已公開承認婚姻出現(xiàn)問題。當時備受困擾的方敏儀曾多次向友人傾訴,鑒于兒子還那么小,夫婦倆沒有分開。
“離婚前他掙扎了半年,跟老婆講好想自由,他覺得大家沒溝通,回到家好辛苦,不過他老婆很遷就他,唯一的條件就是不離婚。身邊朋友都勸他,既然大家都變到好似陌路人一樣,留得住人,留不住心也沒用。他肯出錢,算是負責任的表現(xiàn),分開可能對大家都舒服!敝檎哌@樣說。
曾為兒子挽救婚姻
據(jù)方敏儀密友表示,當年介入羅嘉良婚姻的第三者另有其人。多年以來,宣萱其實是“替罪羊”,“同羅嘉良傳過緋聞的宣萱和陳慧珊都不是第三者,他老婆知道自己老公有段時間是跟‘嗲精花旦’在一起,不過后來斷了。這次他離婚應該跟第三者無關,離婚前他日日回家,大家都以為還有轉機,可能他自己都擔心會做錯決定。”
羅嘉良與方敏儀其實一直擔心離婚會影響兒子的成長,所以雙方拖了多年,希望挽救這段婚姻。羅嘉良近年經常來內地拍劇,遇到學校假期,方敏儀都會帶著兒子到內地一家團聚。
據(jù)悉,二人在簽字離婚前一直沒向兒子說出實情,由于羅嘉良已決定移居北京,兒子的撫養(yǎng)權交予前妻。
“她比我更需要錢”
2003年離開無線后,羅嘉良與林小明旗下的寰宇簽約,轉戰(zhàn)內地市場。最近幾年,他接拍了五六部電視劇,估計進賬上千萬元。長期在內地拍劇的羅嘉良早已習慣這里的生活,早前更在北京租下豪宅。對方敏儀母子,羅嘉良難辭其咎,所以在正式簽字離婚前,他已與方敏儀達成財產分配的共識,除保留200萬港元現(xiàn)金自用外,其余約值4000萬港元的資產,都留給方敏儀母子當作補償。
對此,熟悉羅嘉良的朋友都不感到驚訝:“羅嘉良有賺錢的能力,不用為他擔心!
記者近日在上海采訪羅嘉良,他承認會移居北京:“錢財都是身外物,她(方敏儀)沒工作,又要照顧兒子,她比我更需要錢。未來幾年我都會在內地生活,我會跟她保持聯(lián)絡,而且一定會經常去看兒子!
對兒子一直有歉意
前幾天,羅嘉良在其博客上發(fā)表了一篇題為《盡一份表白 多一份理解》的文章。在文章中,他表示自己離婚的消息曝光后,很多人都在猜測他離婚的原因,“寫下這篇文章是希望大家不用為我和我的家人擔心!”
羅嘉良在博文里承認:“婚姻失敗,大家都不想發(fā)生!”他在文中還暗示,最后導致離婚的原因是因為大家有些心結難以解開,“經過努力,可繩子還是解不開,所以最終選擇和平的方式去做!弊苑Q不擅言談的羅嘉良在談到對家人的感受時,除了贊揚前妻是“一個很善良、很真誠、很好的人”外,還表達了對兒子的歉意,“由于長年在外拍戲,很多時候我都沒有照顧到他,內心一直非常有歉意。”同時他還擔心離婚會影響到孩子,不過他在文中對兒子說:“其實無論父母親怎么樣,父親對兒子的愛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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