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原中國跳水隊副總教練、清華大學教授、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 中新社發(fā) 杜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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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原中國跳水隊副總教練、清華大學教授、清華跳水隊總教練于芬。 中新社發(fā) 杜洋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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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價值:為什么是于芬
因為于芬和整個中國跳水在體制上的矛盾——這種矛盾本質(zhì)上不是和周繼紅的矛盾,即使她和周繼紅之間有矛盾的話,也是因為體制造成的——她沒能在最近三個奧運會周期里成為國家隊教練,而是懷揣著她的夢想和她的熱愛,在清華大學,繼續(xù)按照她喜歡和她堅持的方式,工作著、生活著。
然而忽然間,于芬教授覺得這個世道變了,她的損失太多太大,這種損失的本質(zhì),是她已經(jīng)從中國跳水界的頭面人物,變成了幾乎可以說眾叛親離的人物和無足輕重的人物。
于是于芬教授拍案而起了,她開始質(zhì)疑、開始攻擊……
如果站在周繼紅所代表的國家隊的角度、站在中國跳水的角度和中國體育的角度看,于芬的“敗訴”大概可以預(yù)見。因為從理論上說,于芬教授只和“國家獎勵”的部分有關(guān)系,而且這種關(guān)系極其小,她只要不是國家隊的一員,就沒理由分享國家隊所獲得的商業(yè)利益和社會贊助,而對于今天的中國體育界來說,“國家獎勵”經(jīng)過很多教練員的分割之后已經(jīng)是一個小數(shù)目了。
但是,站在于芬的角度,又確實有“拍案而起”的理由,因為她在中國跳水最紅火的這些年,被歷史的步伐甩開,沒能成為榮譽和財富的分享者。
每一個人在時代發(fā)生變化的時候,都應(yīng)該“與時俱進”,不能只生活在個人的世界里,否則,他或者她會在這個變化過程中受到傷害和蒙受損失,這就是于芬教授給予我們的啟示,以及這一事件的未來價值。還有更深一層的未來價值,那就是中國體育面臨的兩難選擇,那和一個更深刻的問題有關(guān):中國體育的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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