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4月29日電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陳水扁自行退黨8個月后,民進黨臺北市黨部28日無異議通過邀請扁重返黨內(nèi)。對此,審查該案的“再入黨審查小組”成員蔡憲浩指出,若陳水扁完全按程序申請,“依法行事,有何不可”。但小組召集人楊秋興強調(diào),應等官司告一段落再來談入黨。
陳水扁的昔日子弟兵羅文嘉則強調(diào),從黨的利益考慮,廉政條例規(guī)定得很清楚,尤其陳水扁當初退黨的“客觀條件”依舊存在,目前實在不適合再入黨。
民進黨臺北市黨部昨日召開執(zhí)委會,討論邀請陳水扁重新入黨問題。市黨部主委黃慶林表示,16位執(zhí)委一致通過提案,今天上午將由他把入黨申請書送入看守所;他表示,自從陳水扁日前透露有意重返民進黨后,迄今態(tài)度依舊,因此現(xiàn)在就看民進黨中央要不要讓扁回黨。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指出,退黨后要再入黨,得經(jīng)由中常委楊秋興、羅文嘉及蔡憲浩所組成的“再入黨審查小組”審核,黨中央不會介入;但他認為,陳水扁現(xiàn)在該做的是解決司法問題,不應繼續(xù)在入黨問題“糾葛”。
對此,審查小組成員蔡憲浩強調(diào),就黨規(guī)章來說,臺北市黨部若取得陳水扁的簽字,程序上完全沒問題,因此他個人認為應該要“依法行事”,不適合反對;但不可否認,核準入黨確實“滿主觀的”,必須摻入政治考慮,因此最后還是得與審查小組討論。
楊秋興直言,當初就算陳水扁不主動退黨,黨中央也會有所作為,況且陳水扁官司還未告一段落,當初“退黨原因還存在”,因此他認為至少要等到一審判決出爐后,再來審查扁的入黨申請,不必急著做決定,避免引發(fā)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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