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陳水扁家族弊案陸續(xù)開審,今日將傳喚吳淑珍出庭;仡櫲,吳淑珍只于2006年12月15日出庭一次,此后均請假未到庭。
2006年12月15日,機要費案開庭陳水扁妻子吳淑珍首度出席,為顧及吳淑珍安全,臺北地方法院緊急裝設3部遙控攝影機,提供給“國安”單位使用,同時代號“1215項目”也正式啟動,特勤人員開始進駐法院周圍的制高點,隨時掌握狀況。所有被動員的軍警特人數就高達2500人,規(guī)模之大創(chuàng)下紀錄。
吳淑珍約在上午9時25分抵達法院,并未回答媒體有關案情的問題。當日,法院因應這次開庭,在法庭內設記者旁聽席50席、民眾旁聽席30席,司法新廈大禮堂設有影音同步傳送系統,提供450個席位,一大早民眾即陸續(xù)涌入,開庭前已座無虛席。
但開庭不到1小時即出現火藥味,由于吳淑珍等4位被告7位律師口徑一致,要求等被告見到完整的起訴書內容后才回答問題,引起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不悅,當場訓示律師不要干擾審查,最后法官問吳淑珍是否認罪,吳淑珍則答“不認罪”,其余3位被告也同樣不認罪。
吳淑珍的出庭創(chuàng)下在位“元首”夫人以被告身份出庭的先例,法庭外有抗議民眾聚集。當時,吳淑珍面容顯得有些蒼白,她穿著粉紅色厚重外衣,領子也立起來保暖,她入庭時不斷咳嗽,引起審判長關切,特別提醒吳淑珍注意身體狀況,“不舒服的話隨時講”。
但在開庭一個小時之后,吳淑珍以身體不適為由去洗手間,法庭休庭十分鐘,在此過程中,吳淑珍突然昏倒,被送往臺大醫(yī)院急救。
此后,吳淑珍17次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未再出庭。
在2008年的臺灣“立法委員”選舉以及地區(qū)領導人選舉中,一直傳聞身體不適的吳淑珍外出投票,引發(fā)各界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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