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陳水扁羈押程序確定再討論并案審理
2008年12月24日 09:3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中新網(wǎng)12月24日電 陳水扁涉及機要費等四大弊案,是否可能合并由一位法官審理?臺北法院行政庭長黃俊明23日表示,由于陳水扁是否羈押的訴訟程序還未確定,目前分別承審機要費案的蔡守訓、周占春兩位審判長,將待羈押程序確定后,依“臺北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規(guī)定,協(xié)商是否并辦的問題。
據(jù)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目前臺北法院有關(guān)扁案與機要費案是否并案,還未定案。有關(guān)如何并案,則有后案并前案、前案并后案(小并給大)、后案只并機要費案給前案等三種方案。未來會采那一案,還未有結(jié)論。
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涉及機要費案,前年被起訴后,分案由蔡守訓審判長同庭的法官徐千惠承審,因還未審結(jié)宣判,特偵組又在本月十二日起訴陳水扁等人涉及的機要費等四大案,由重金庭審判長周占春同庭的何俏美法官,負責審理。
由于兩案部分被告相同、相關(guān)起訴犯罪事實又有牽連關(guān)系,為免目前系屬臺北法院的兩件機要費案因不同法官審判,可能出現(xiàn)不同見解,基于判決標準一致和訴訟經(jīng)濟考慮下,臺北法院在上周和前天分別召開刑庭庭長會議,討論是否要依2004年3月18日施行的刑事庭分案要點,由一位法官并案審理。
【編輯:官志雄】
相 關(guān) 報 道
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guān)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