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經(jīng)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臺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待臺北地方法院裁定。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臺北地院的一刻。檢察官認為,陳水扁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利用職務收受賄賂,以及觸犯洗錢防制法。當天上午,陳水扁第5度以被告身分被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等的臺灣特偵組傳喚到案進行說明。 中新社發(fā) 黃少華 攝
版權聲明:凡標注有“cnsphoto”字樣的圖片版權均屬中國新聞網(wǎng),未經(jīng)書面授權,不得轉載使用。 |
|
中新網(wǎng)11月25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針對有美方人士聯(lián)名致函臺法務部門對臺司法處理一連串案件有所關切。臺法務部門25日發(fā)表聲明,強調并無政治力介入。
臺法務部門聲明文中表示,有美方人士就前“內政部長”余政憲、嘉義縣長陳明文、臺南市議員王定宇、前“國安局長”邱義仁、前“外交部長”陳唐山、云林縣長蘇治芬等所涉?zhèn)案,聯(lián)署希望能確保檢察官對外的獨立性、遵循無罪推定、遵守偵查不公開、落實公開審判等建言。
聲明指出:檢察官追查任何官員貪腐行為,不受任何干涉,陳水扁與夫人吳淑珍所涉案件,偵辦過程并無政治力介入。
聲明表示,基于無罪推定原則,要求偵查不公開乃理所當然。關于羈押制度,都在“憲法”規(guī)范下施行正當?shù)姆沙绦,無違公義與法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