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檢方特偵組在二度搜索陳水扁辦公室時,曾查扣四十余箱證物,其中包括臺“國安局”、“調查局”及“國防部”的機密情資、公文。特偵組10日請“調查局”及“國防部”官員協(xié)助鑒定機密等級,追查陳水扁有無違法,預計結果下周出爐。
另外,10日在臺“立法院”,“立委”盧秀燕質詢臺“外交部長”歐鴻煉,特偵組是否已請十余位“駐外大使”與代表返臺協(xié)助調查機密預算動支案情?歐鴻煉說,大部分已返臺,但他們都是以證人身份應訊,目前沒有人是被告身份,他已指示同仁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歐鴻煉在答詢時也表示,“安亞項目”雖是從臺“外交部”“國際事務”活動費項下支出,但這項項目在“外交部”的檔卷非常少,不是在體制內形成決策過程。
據了解,特偵組9月25日第二度搜索扁辦,查扣四十余箱證物,月前提訊在押的扁辦主任林德訓并啟封證物,發(fā)現(xiàn)包括“國防部”、“外交部”、“調查局”、“警政署”等單位的情資、公文資料,內容相當龐雜,其中六箱為“國安局”2003年至2007年間的情資。
由于“國安局”機密文件、情資較為敏感,特偵組已在本月8日請臺“國安局副局長”蔡得勝、林成東等十名官員協(xié)助鑒定,迄今尚未收到“國安局”正式的書面鑒定報告。
為了清查扁辦查扣的其它單位機密文件,特偵組10日分別找來“調查局”及“國防部”官員,就相關文件協(xié)助鑒定,預計一周內將確認查扣公文有無違反“機密保護法”,并以書面報告覆函特偵組。特偵組表示,若證實被查扣文書屬“機密保護法”核定機密文件,即會分案追究陳水扁違反“機密保護法”刑責。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