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9日電 臺當局“副總統(tǒng)”呂秀蓮特別費案臺北“地方法院”今天(19日)首度開庭,呂秀蓮庭訊前表示,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標準不一,且有選擇性辦案。特偵組承辦檢察官周士榆上午指出,檢方針對所有當事人查證方法一致,均依證據(jù)、事實認定,并無標準不一情事。
據(jù)“中央社”報道,周士榆表示,由于特別費性質特殊,檢方放寬查案標準,且依“不自證己罪原則”,被告無須作不利于己的陳述或舉證證明自己無罪,只要他們能做出合理說明,且沒有其它反證,檢察官均會采信。
周士榆說,特偵組偵辦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發(fā)現(xiàn)民進黨“總統(tǒng)”、“副總統(tǒng)”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兩人,并沒有以他人發(fā)票或以非因公支出的發(fā)票來支領特別費的情形,所以予以不起訴處分。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今年9月21日偵結呂游蘇謝特別費案,全案共起訴呂秀蓮、前民進黨主席游錫堃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等11人,5人獲緩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為不起訴處分,一人獲職權不起訴處分。特偵組認為,呂秀蓮、游錫堃及陳唐山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及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