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日電 馬英九特別費案臺“高等法院”2日再度開庭審理,審判長當庭諭知下次庭期定在30日,預備將此案辯論終結,法界人士認為,全案應能于12月份進行宣判。
據(jù)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前臺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高等法院”2日再度開庭審理,傳喚二名證人進行交互詰問,庭訊于2個小時后結束。審判長劉景星當庭諭知,下次庭期定在本月30日,預備將此案辯論終結,法界人士認為,全案應能于12月份進行宣判。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于4月3日首度開庭,單是準備程序庭就進行四次,直到6月5日才進入實質審理階段,相較二審準備程序庭僅一次,并在今天進入實質審理程序后,并于第三次開庭就進入辯論審結,此案的審理相當順利,全案應能在12月份就能得知宣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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