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8日電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臺北“地檢署”認為一審法官判決不合理,27日將厚達37頁的上訴理由書送達臺北“地院”,檢方詳列十大理由駁斥法官判決的邏輯矛盾,等“高院”抽簽分案后全案將進入二審審理,至于何時開庭由于特別費案受人矚目,預計二審法官將比照一審速戰(zhàn)速決,最快10月中就能開始審理。
據(jù)臺灣TVBS報道,馬英九一審無罪再加上侯寬仁被法官批評筆錄制作不實,突顯院檢并不同調(diào),檢方提出厚達37頁的上訴理由書。其中,侯寬仁負責響應院方批評筆錄不實的部分;公訴檢察官黃惠敏及侯少卿也針對特別費是公款不是實質(zhì)補貼、馬英九使用詐術等二大罪狀,提出上訴理由;秘書余文的部分,則交給檢察官周士榆檢方提出十大理由,駁斥法官判決。
檢方認定,馬英九從頭到尾都知道這是“不法”,根本是借著職務之便詐取財物,涉及公務背信,一審法官在判決書上的論述是邏輯矛盾,其中包括法官指摘檢方以司法權來介入查帳,這是法官個人缺乏偵查實務。
檢方的上訴書炮火猛烈,接下來就等“高院”抽簽分案;不過,事關馬英九08的大選之路,特別費案是矚字號案件,預計法官將比照一審做法速戰(zhàn)速決,如果沒意外最快10月中就能進入二審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