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10日電 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有關當局“司法院長”翁岳生部分卷證已整理、清查完畢,不排除近期內傳喚翁岳生到案說明。“特偵組”主任陳云南10日指出,依規(guī)定,檢察官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但基于偵查不公開,不對個案提出說明。
據(jù)“中央社”報道,“特偵組”在4月2日成立后,12日接獲由“高檢署”檢察官陳瑞仁所移交的案卷、報告,14日正式分案偵辦蘇貞昌等人的特別費案。
其中,蘇貞昌、呂秀蓮、謝長廷與游錫堃、陳唐山部分,列為“查字第十號”,由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三位檢察官偵辦;翁岳生部分則由朱朝亮、吳文忠、李海龍三位檢察官偵辦。
“特偵組”偵辦特別費案4個多月以來,已向“審計部”等機關函閱原始憑證等,清查比對研析相關憑證資料文件7000余份,又函金融機構調閱往來明細、消費明細等資料400多函次。其中,陳唐山部分已清查完畢,“特偵組”已在6月8日已將他傳喚到案說明。
翁岳生特別費案部分,“特偵組”清查他的相關資金往來及流向,并函相關公司行號查證發(fā)票消費等資料,檢察官也已傳喚“司法院”相關承辦人員到案,說明翁岳生特別費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