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14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海峽兩岸關系協(xié)會副會長張銘清去年在臺南遭推擠案,臺南市議員王定宇等7名被告一審被判刑4個月至拘役40天不等。王定宇決定上訴,臺南“高分院”敲定24日開準備庭。
張銘清去年10月21日在臺南孔廟參訪時,遭親綠人士推擠跌倒,臺南地檢署起訴 7名涉嫌推人與妨害自由的被告。
臺南地方法院今年9月21日依傷害罪嫌判刑王定宇4個月,其它6名被告分別被判刑4個月至拘役不等。所有被告均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南檢以一審判決“尚稱妥適”,不再上訴。7名被告中,僅王定宇上訴,其它6人決定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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