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宣判陳水扁夫人吳淑珍等扁家人偽證案,一并告發(fā)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女婿趙建銘及兒子陳致中機要費案涉貪,臺北地檢署表示,將由查黑專組檢察官輪分偵查;法官另告發(fā)陳水扁涉嫌教唆偽證罪,指分由檢察官林漢強偵辦。
臺北地檢署指出,陳幸妤等人是否涉貪,檢方有三個分案時機,即一、依照臺北地院判決書主動分案,二、接獲臺北地院的告發(fā)函再分案,三、等機要費案判決確定后分案。
實務上,等主案件確定再分“開花”的案件近期即有前例,涉及臺開內線交易案的耐斯集團負責人陳鏡堯與陳水扁親家趙玉柱有一筆新臺幣4000萬元的款項往來,一審認定是贈予,二審認定是借貸,法官懷疑趙玉柱與陳鏡堯共涉背信,臺北地檢署即是在陳鏡堯背信案確定后,再分案追查,事后處分不起訴。
在臺北地院告發(fā)陳水扁涉教唆偽證罪部分,臺北地檢署考慮對案情的熟悉度,決定由剛剛偵查起訴吳淑珍、陳幸妤等人偽證案的林漢強檢察官負責偵辦。
此外,扁案9月11日即將一審宣判,預料陳水扁會上訴,如果扁上訴二審,檢方也作好蒞庭的配置工作,明天將調升臺檢方的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進豐將主要蒞庭扁案,建議合議庭繼續(xù)羈押陳水扁。
至于另件懸而未決、因犯罪金額計算不明兩度被“最高法院”發(fā)回更審的趙建銘等人的內線交易案,更二審時,則由明天同樣調升臺灣“高檢署”的臺北地檢署襄閱主檢察官林錦村負責主要蒞庭工作,上述兩案,都有檢察官黃和村協(xié)同蒞庭論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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