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方法院2日審理二次金改和陳水扁家庭洗錢案。被起訴人馬維建、杜麗萍聲請認罪協(xié)商。臺檢方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表示,特偵組內部會盡快討論,下次開庭前應會決定是否準許認罪協(xié)商。
特偵組去年12月24日偵結二次金改和扁家洗錢案,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包括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前當局“總統(tǒng)府副秘書長”馬永成、蔡鎮(zhèn)宇、杜麗萍、元大集團創(chuàng)辦人馬志玲、營運長馬維辰、馬維建等人。
特偵組起訴認為,相關被告在國泰并世華、元大并復華涉收賄;扁家在國泰世華保管室的巨款涉洗錢。
法院2日首度開準備庭,馬永成、馬維辰、馬志玲、蔡鎮(zhèn)宇均否認犯罪。馬永成辯稱,他只是為陳水扁與企業(yè)間處理政治獻金,絕非收賄共犯,也絕無奉扁指示介入金控并購。
馬維辰否認特偵組指控他與前“立委”助理吳杰在元大并復華金期間涉背信,他說,吳杰擔任土地銀行派駐復華的公股代表及復華證金副董事長,他無權過問。
馬志玲則由女兒馬維欣代答。馬維欣說,他的父親因病,過去5年已沒在公開場合發(fā)言,表達能力甚至不如6 歲小孩,不可能清楚并購案。
蔡鎮(zhèn)宇則撇清與吳淑珍關系,表示當初只是被部屬告知,吳淑珍要參觀國泰保險室,他僅是禮貌性接待;后來也是部屬告知,吳淑珍要介紹朋友捧場保險室。他說,詳細情形他都不清楚,何況依規(guī)定,金控人員是不能進入客戶保險室,怎可能知道里面存放什么物品。
法官諭知全案3月10日上午9時30分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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