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假球案,4日傳喚熊隊投手黃宏任、牛隊捕手李義偉到案,兩人偵訊時,坦承前年在鯨隊曾幫雨刷集團打假球,并主動繳交犯罪所得,因此檢方訊后未讓兩人交保離去。
臺灣職棒球員若交保,依規(guī)定將禁賽、停薪,直到查明真相,但現役球員繳交犯罪所得,卻未交保的例子,黃宏任、李義偉卻是第一次,職棒秘書長李文彬表示,就法律層面來說,繳回不法所得形同認罪,處罰方式就是終身永不錄用,但需再聯絡檢察官,了解實際情況。
熊隊領隊蘇敬軒表示,還未得到檢調的消息,也未聯絡上黃宏任,如果犯罪事實發(fā)生在別隊,是否對他提出民事求償,還要仔細研究。牛隊副領隊劉志升指出,已聯絡李義偉,他只說被檢調請去問話,問完就回來,未有繳交犯罪所得的事。
據查,黃宏任、李義偉在2008年于鯨隊打球時,疑似雨刷集團吸收打假球,檢調近日清查前鯨隊涉案情況時,發(fā)現兩人也疑似卷入假球案,昨天以被告身份傳喚兩人到案。
據悉,兩人面對檢方偵訊時,坦承曾在鯨隊配合打假球,除了愿意認罪外,也同意繳回犯罪所得,偵訊后檢方同意不讓兩人交保,但兩人必須立即繳交部分犯罪所得,訊后黃宏任先繳交7萬元、李義偉繳交1萬元,其余犯罪所得將在日后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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