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19日電 臺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機要費案,第17度傳喚吳淑珍;吳淑珍依然缺席,引發(fā)檢察官憤怒、外界嘩然。臺灣《聯(lián)合晚報》刊出特稿說,就陳水扁家而言,“無法”出庭,恐怕僅是訴訟策略的一環(huán),法官雖表明下次會命吳淑珍出庭,但到了下次,扁家會出什么招,其中的訴訟攻防,法院似乎只有“苦等”。
文章說,除了法院的訴訟程序外,目前看來,“法庭外”似乎才是扁家的戰(zhàn)場。上午庭訊,一方面吳淑珍及其律師不出庭,另一方面卻由律師開記者,法官要在法庭審理,但扁家似乎覺得法庭外才能大展拳腳。
不單是吳淑珍如此,陳水扁在洗錢案爆發(fā)、機費案遭到調(diào)查之后,也一再“拉李(登輝)打馬(英九)”,企圖以法庭外的政治操作來抵消司法、檢調(diào)單位對扁家所涉弊案的不利調(diào)查。
不過,司法案件最后終究必須在法庭內(nèi)解決,扁家也深知此點,因此,政治上的作為只能當(dāng)拖延時間的煙霧彈,案件回歸法律程序后,訴訟策略上還是需要靠吳淑珍。
文章說,洗錢案跟機要費案,吳淑珍在訴訟程序甚至案件實體上,都是扁家的“一塊寶”,也是訴訟上的“法寶”,扁家大大小小都將責(zé)任推吳,即可看出,在策略上吳淑珍似乎愿意“承擔(dān)一切”。因為“承擔(dān)一切”之后,又可以循機要費案的模式,以無止境的“無法出庭”拖延訴訟程序。以臺大醫(yī)院認定的吳淑珍身體狀況,如果連出庭都可能有生命危險的話,未來,即使吳淑珍將所有責(zé)任全攬上身,遭到判刑定讞又如何,小小的監(jiān)獄怎么能關(guān)得住吳淑珍久病的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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