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6日電 據(jù)“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長”鄭瑞城日前表示采認大陸學歷傾向不溯及既往,6日進一步說明,不采認“非經(jīng)正式渠道入學取得”等7種方式取得的大陸學歷。
鄭瑞城明確指出,非經(jīng)正式渠道取得、函授或遠距教學取得、經(jīng)自學考試取得、經(jīng)企業(yè)辦理的分校或獨立學院取得、文革期間取得、與醫(yī)事相關學歷及兼讀(在職進修)取得的大陸學歷,將不予采認。
鄭瑞城表示,未來采認大陸學歷時,將要求申請人出具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且必須經(jīng)過大陸公證機構公證、再經(jīng)海峽交流基金會委托的公證機構確認。
此外,若持大陸學歷找工作,聘用學校、“教育部”還要再查證確認,“比采認歐美地區(qū)大學學歷嚴謹?shù)亩唷,他認為應可有效遏止有人持偽造大陸學歷申請采認。
至于引起討論的大陸學歷采認是否溯及既往,鄭瑞城強調(diào),“教育部”沒有預設立場,目前仍是“溯及既往”及“不溯及既往”兩案并陳,不過,基于法律有效性及實際運作考慮,傾向不溯及既往。
鄭瑞城說,由于相關法令還在審議中,未來等法令修正通過后,將邀集相關部門及專家學者組成“大陸高等教育采認審議會”,下設“學歷查證小組”、“學力甄試小組”及“高等學校認可名冊審議小組”通盤檢討大陸學歷采認問題。
對于有部分民眾可能因1997年公布施行的“大陸學歷檢核與采認辦法”前往大陸就學,臺當局“教育部主秘”潘文忠表示,該法明定前往大陸讀書必須先報備核可,且從未研擬前往大陸就讀?埔陨蠈W歷相關配套措施,等于從來沒有執(zhí)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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