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6日電 據臺灣《聯(lián)合晚報》報道,臺北看守所驚爆管理員集體貪瀆,不少管理員利用職權幫收容人夾帶違禁品,收取巨額報酬。板橋地檢署在陳水扁離所出庭后,指揮130多名調查員與事務官直搗戒護區(qū),搜索包括陳水扁所住的孝一舍在內的全部舍房及主管臺,共傳喚2名掮客、5名現職管理員及8名收容人家屬共15人訊問。
檢調初步掌握,不肖管理員涉嫌幫收容人夾帶違禁物,幾乎到無所不帶地步,煙、酒、茶葉、檳榔都在服務項目之列,“手續(xù)費”貴得驚人。例如夾帶酒入所,一瓶叫價2萬元,色情書刊一本要1萬元,甚至可以“帶話”,每次2到3萬元,也使得禁止接見通信處分形同虛設。
130多檢警調人員大陣仗進駐
據悉,檢調監(jiān)控本案將近一年,原本在去年底就打算搜索,但因為陳水扁羈押入所而打亂行動,今天上午陳水扁到北院開庭,陳水扁維安車隊前腳剛走,三臺大型警備車就尾隨進入北所,130多名檢警調人員跳下去,沖入看守所后即按事前分配,進入各房舍徹底搜索,陣仗前所未見。
根據調查,全案是由看守所余姓、何姓兩名離職管理員充當掮客,與看守所內人員掛勾,如果家屬同意,兩掮客會與配合的管理員串通,幫物品運入戒護區(qū)。
管理員室搜出違禁品大搜索
臺北看守所里里外外總共有高達五道主要大門,包括表門(大門)、檢查站兩道門、戒護區(qū)鐵門及中央臺鐵門,其余舍房鐵門等不計其數,而管理員進入時,不僅要接受檢查,手機也不能帶入。
但今天上午搜索時,在管理員休息室內卻搜出大批違禁品,包括香煙(能帶、但限量)、酒類(禁帶)與檳榔(禁帶)等,依看守所規(guī)定,這東西是不應該出現在所內的,但今天搜索結果卻不是如此。
據查,管理員得以輕易將違禁品帶入,與檢查站或中央臺人員放水很有關系,因為這些物品體積不大,只要用外套遮掩,就可以輕易帶入,甚至還可以委托雜役,將違禁品藏在推車運入,神不知鬼不覺。
資深管理員透露,過去還曾有管理員與收容人將夾帶物品的錢,透過收容人向福利社購買物品的方式“洗錢”,降低遭查獲的機率,后來福利社購物制度經過改革,掮客只能用場外現金交易方式,遭查獲風險也大為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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