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5日電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庭四大弊案告一段落,但從洗錢案衍生的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弊案,才是扁案“重頭戲”。
據了解,特偵組發(fā)現,扁家透過二次金改不法所得遠超乎第一波偵結的四大弊案總和,后續(xù)追查重點將尋求美、日司法互助,清查扁家海外不法資產,也呼吁島內金控業(yè)者“自首”。
特偵組在扁家四大弊案中,查出海外不法所得逾兩千三百四十六萬美元。不過,據了解,特偵組列為第二波調查范圍的二次金改及“機密外交”等案,辦案人員形容,不法所得“有過之而無不及”,甚至超乎外界所想象。
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抽絲剝繭查出金控業(yè)者“進貢”扁夫婦的不法情事,包括中信金入主開發(fā)金期間,辜仲諒捧著二億九千萬元(新臺幣,下同)現金到“總統府”及官邸,同時,陳敏熏也捐獻一千萬元給扁家。
另外,吳淑珍利用陳俊英名義在國泰世華總行保險室存放的七億四千萬元,最后“錢”進元大金控,其中一億七千萬元分別匯入扁家的島內人頭賬戶,目前已遭特偵組查扣,其余五億七千萬元則流往海外,成為特偵組追查的重點之一。
特偵組在第一波起訴書中,金控業(yè)者因與洗錢案情有關部分,揭露金額就高達十億四千萬元。
據悉,特偵組在撰寫扁家四大弊案結案書類,對于已掌握到二次金改行賄部分格外謹慎,避免將偵查中的事證曝光,僅就“少數”錢流入瑞士等海外銀行賬戶部分略述。
據了解,特偵組另掌握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元大馬家、國泰蔡家等高層供述,發(fā)現金融業(yè)者提著鈔票進官邸的情節(jié)嚴重,金額更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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