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31日電 桃園縣一女子認為丈夫和婆婆偏愛丈夫前妻所生兒子,擔心自己親生子失寵,兩度下毒企圖謀殺繼子失敗,30日被桃園地方法院依兩個殺人未遂罪判她十四年。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桃園地方法院調查,該女子六年前和丈夫同居,兩年前懷孕生子,一直等到去年,丈夫與其前妻離異后,才和她結婚。
婚后該女子認為丈夫與婆婆偏愛前妻所生的六歲兒子,從此對繼子懷恨在心,但在家或公開場合卻表現(xiàn)一副慈母模樣,關懷繼子生活和課業(yè),私下痛罵繼子為“垃圾”、“廢物”。
去年七月,該女子接繼子回家趁無人注意時,到廚房偷取含神經劇毒的農藥摻入飲料,造成繼子中毒,婆婆發(fā)現(xiàn)趕緊送醫(yī)。
醫(yī)院抽血發(fā)現(xiàn)男童疑似有機磷中毒,先打解毒劑,將男童尿液送驗。該女子主動表明,愿代寄到農委會農業(yè)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
該女子取得尿液后,拿到廁所倒掉,換成自己尿液送驗,事后女子再佯稱是醫(yī)院加護病房護士,數(shù)度打電話到毒物試驗所詢問結果,確認“移花接木”的尿液沒有毒物反應。
被害男童一個月后出院,由家人帶到廟里拜拜還愿,該女子趁繼子中午用餐時,又在粥里下毒,致剛出院的繼子毒發(fā)瀕死,緊急送醫(yī)。醫(yī)院認為男童二度中毒有蹊蹺,將男童尿液送驗時,保留一分由院方自行送驗,另一分仍交主動出面的該女子代送。
檢驗報告出來,該女子所送尿液沒有中毒反應,院方送驗尿液則有神經劇毒農藥。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該女子否認毒殺繼子,指二次中毒是醫(yī)療疏失,法官采信她第一次在檢警偵訊時自白下毒,依殺人未遂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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