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臺北法院收受人犯告示顯示陳水扁被裁定羈押
2008年12月30日 0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發(fā)表評論
臺北地方法院從12月29日下午2時起召開陳水扁羈押庭,經(jīng)過長達12多小時的庭訊、評議后,合議庭審判長蔡守訓(xùn)30日2時25分裁定將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圖為臺北地方法院法警室的收受人犯告示電視屏幕顯示陳水扁被裁定收押。(圖文/中新社記者 陳立宇/攝)
【編輯:張明】
相 關(guān) 報 道
專題報道:陳水扁家族弊案震動臺灣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
每日關(guān)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