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6日電 香港《文匯報》綜合報道:臺灣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及“國務(wù)機要費案”,15日就訊吳淑珍及陳幸妤,并未聲押兩人。扁家律師李勝雄轉(zhuǎn)述吳淑珍說,海外資金是“選舉政治獻金”,由友人蔡銘哲經(jīng)手,她與扁均不知情,并憤怒地表示,若蔡銘哲從中拿錢,“我要殺了他”。
報道稱,特偵組是15日上午10時在臺北寶徠豪宅扁家就訊吳淑珍。特偵組出動3位檢察官、2名法警、4位檢查事務(wù)官,除了醫(yī)護人員隨時待命之外,還出動攝影器材全程搜證。而因為考慮吳淑珍的身體狀況,特偵組約花費兩小時訊問她,允許由陳幸妤和律師李勝雄陪同,并曾讓吳淑珍休息數(shù)次。隨后約花1小時就訊日前請假未出庭的陳幸妤。特偵組人員于下午1時45分離開扁家。
稱海外資金是政治捐獻
扁家律師李勝雄事后表示,吳淑珍每天早上及下午都會昏倒,他到扁家時,吳淑珍剛好昏倒后蘇醒,隨后全程吊著點滴、強打精神回答檢察官的問題。
李勝雄說,吳淑珍在偵訊時表示,她在選舉前后所收到的錢均為政治獻金,匯到以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及哥哥吳景茂等親人名義所開設(shè)的賬戶中。至于以其它人名義所開設(shè)的賬戶,她均不知情。吳淑珍強調(diào),自己不是公務(wù)員,不可能干預(yù)公事,要求檢察官安排與指控她的人(蔡銘哲等人)對質(zhì)。
李勝雄表示,蔡銘哲是一個關(guān)鍵人物,經(jīng)手多數(shù)款項,現(xiàn)在已被檢方列為污點證人,吳淑珍從未要求蔡銘哲做什么事,但后來都推到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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