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的墻體,散落的煤渣,被一大堆磚頭、瓦礫掩埋的礦井……曾經震驚全國的“7·14礦難”發(fā)生地——河北省蔚縣李家洼煤礦如今已是一片廢墟。
2010年1月20日,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距蔚縣縣城30公里左右的這個煤礦時,雪下得正緊,飄落的白雪將黑色的廢礦漸漸掩蓋。
但對于在此次礦難中死去或失蹤的35名礦工的家屬來說,悲痛不會就這樣輕易被掩蓋,主導瞞報礦難的當地相關領導的責任不能被掩蓋,礦難發(fā)生后記者成群結隊地索要封口費的丑聞更不能被掩蓋。
2010年1月9日,河北省政府通報了蔚縣李家洼煤礦“7·14礦難”瞞報事故查處情況,目前已有48名事故責任人被移送至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蔚縣原縣委書記李宏興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原縣長祁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張家口市、蔚縣18名相關責任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其中蔚縣縣委宣傳部原部長、原副部長、新聞科原副科長等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月20日,當地一名長期關注此事的老干部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相關官員都被追責了,多數案件也判了,但為什么不追究那些索要封口費的記者的責任呢?甚至連哪些人收了封口費的名單也不公布?”
此前的國務院相關批復認定,為瞞報事故,礦主共支付260多萬元用于收買記者。初步查明,10名記者涉嫌犯罪。
在李家洼礦難發(fā)生近18個月后,依據檢察機關的相關調查筆錄和中國青年報記者的調查,一條當地官員熱衷瞞報,包括數家中央級媒體在內的記者索要封口費的黑色利益鏈被逐步掀開。
礦難后首先想的是如何應付記者
2008年7月14日下午,蔚縣分管安全生產的王鳳忠副縣長召集相關部門開煤礦“雙!惫ぷ鲿,主要議題是關停小煤礦。直到過了下班時間,會議還在繼續(xù)。
下午6點30分左右,王鳳忠接到蔚縣煤炭局局長平川打來的電話,平川告訴他“李家洼煤礦出事兒了”。王鳳忠急忙詢問具體情況和出事原因,但平川表示自己也不十分清楚。
王緊接著又問:“是否派出了救援隊?”
平川答復:“礦上有自己的救援隊。”
與平川進行簡單通話后,王鳳忠囑咐他“進一步調查核實一下”,便掛斷了電話繼續(xù)開會。
不到10分鐘,平川又打來電話,稱“肯定出事兒了,但具體情況還不清楚”。
會議一結束,當晚8點左右,王鳳忠便將情況匯報給了蔚縣縣委副書記、縣長祈建華。王鳳忠的匯報相當模糊,“李家洼煤礦出事兒了,有很多說法,有的說死了七八個,有的稱死了20多個!
聽到此消息的祈建華反問王鳳忠:“李家洼煤礦不是已經關閉了嗎,怎么會發(fā)生礦難?”
王鳳忠解釋:“這是個新井,從4月就開始關,但一直都沒關成!
王鳳忠請示祈建華是否將發(fā)生礦難的事情上報。祈建華回應,“先觀察觀察,不管上報到哪兒,總得先把事情查清楚再說。”
當晚10點左右,王鳳忠接到蔚縣縣委書記李宏興的電話,李在電話中開口便問是否知道李家洼煤礦出事兒了,死了多少人?王鳳忠的回答依舊是模糊不清,“知道礦難發(fā)生了,但具體情況還沒有掌握!
據王鳳忠回憶,李宏興在電話中沒說什么,也并未要求他安排救援,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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