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6日電 (車俊峰 韓曉飛) 備受公眾關(guān)注的山西運城市多名青少年遭犯罪嫌疑人采取誘騙、綁架等手段,被緬甸邁扎央賭場拘禁傷害一案近日被當(dāng)?shù)胤ㄍヒ粚徟袥Q。
被告劉繼峰等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至八年。原夏縣公安局副局長裴向榮受賭案、原夏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賈天山受賄案等共涉及14案24人也被公開宣判。
警方查明,去年7月至10月間,被告人劉繼峰、馬青峰等人采取誘惑、綁架案等手段將受害人楊某、李某、張某等人拐至緬甸邁扎央,強迫、誘騙受害人簽賭單,下賭注,或玩“百家樂”賭博。輸完賭注后,又伙同賭場工作人員采取毆打等手段將受害人非法拘禁,最后向受害人家長敲詐錢財數(shù)萬元。
運城市鹽湖區(qū)法院法庭判處:被告人劉繼峰、馬青峰犯綁架罪、賭博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各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海江犯綁架罪、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期六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印周犯綁架罪、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兩萬元。
被告人張冬怡犯綁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同時被宣判的被告人裴向榮,系原夏縣公安局副局長,因犯受賭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被告人賈天山,原夏縣國土資源局局長,因犯受賭罪和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零六個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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