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江婦女莫某帶著一歲4個月大的孩子到羅某家打麻將,期間孩子卻在羅某家中廁所的蓄水桶內溺亡。莫某認為羅某將孩子抱走卻沒有照看好,而羅某認為自己沒有義務照看小孩。究竟誰該為孩子的死負責?3月5日,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法院一審判決:孩子母親莫某負主要責任,羅某負次要責任,應賠償莫某4.88萬元。
打麻將,不知孩子掉水里
3月5日,記者在環(huán)江法院內見到了35歲的莫某。她說,一想到這事,她就覺得無比后悔、心痛。
據莫某介紹,2008年10月30日下午,她接到朋友羅某的電話,讓她找一個人到自己家里打麻將。莫某說找不到,羅某說:“那你過來打嗎?我今天輸了20元了!蹦尘捅е⒆觼淼搅_某家。
莫某說,一開始她是抱著孩子打麻將的,后來羅某拿著幾顆糖來逗小孩,說:“跟姨媽來,姨媽給糖你吃!闭f著,就接過孩子往房間外走去。
莫某說:“后來孩子尿濕了,羅某還進來問我要紙尿布。我以為她會一直照看孩子,就放心地打牌了。誰知道過了一會,她卻說孩子不見了。”
過后,羅某慌慌張張地抱著已經毫無知覺、全身濕淋淋的孩子跑過來說,孩子掉進水桶里了!拔亿s緊抱著孩子往醫(yī)院跑,可是已經來不及了!闭f到這里,莫某流下了傷心的淚水。
據了解,孩子是失足掉進羅某家衛(wèi)生間里的蓄水桶,溺水而死的。
羅某卻不認同這樣的說法。她說,莫某是自己來她家里打牌,并非是她電話約來的。莫某來后,還要自己讓位子給她。羅某說自己抱過孩子,但后來因為要忙家務,又送回莫某身邊了!
庭審現(xiàn)場,雙方各執(zhí)一詞
2008年12月31日,莫某夫婦以羅某將小孩抱走后,未盡到照看責任及對方家中蓄水桶存在安全隱患致使小孩死亡為由,將羅某告上法庭,要求賠償12.2萬元。
2月19日,環(huán)江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內座無虛席,連窗口都擠滿了旁聽的群眾。
原告莫某認為,她在被告家里打麻將,是要交桌費的,所以被告家實際上就是娛樂場所。被告沒有盡到義務,也沒有告知她有關注意事項,導致小孩溺水身亡,理應承擔賠償責任。
而被告羅某則表示,她和莫某之間并沒有形成照看小孩的委托合同關系,小孩溺水死亡完全是因為原告莫某沉迷于打麻將,沒有盡到監(jiān)護義務造成的;自己家也并不是娛樂經營場所,不應該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在庭上,當時與莫某同桌打牌的兩名婦女同時作為雙方的證人出庭做證(另一人不愿出庭作證)。她們?yōu)樵孀C實了羅某從莫某處領走孩子,又為被告證實了孩子在被羅某領走后,還曾自由地在房間內來回跑動的事實。法院認為,兩位證人的證詞與客觀事實相符,都予以采信!
法院判決:被告賠償4.88萬
據了解,雙方在上法庭前曾私下協(xié)商賠償問題,但在金額上無法達成一致。
莫某說,出事當晚,她就要求羅某賠償精神損失!爱斖硭即饝耍傻诙煳以俅螂娫挄r,她怎么都不接了。所以最后起訴了她!蹦痴f。
而羅某卻表示,當時莫某要自己賠償二三十萬元,她覺得自己并沒有什么過錯,對方獅子大開口,所以就拒絕了。
3月5日,環(huán)江法院對此案做出了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原告莫某是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但她放任孩子亂跑,沒有盡到母親的監(jiān)管義務,負主要過錯責任,應該承擔80%的經濟損失。被告羅某與原告雖然沒有明確約定委托監(jiān)護,但是從莫某手中將孩子抱走,就負有臨時看管的責任,因此判定負次要過錯責任,承擔20%的經濟損失,賠償原告莫某4.88萬元。
拿到判決書后,羅某認為法院的判罰過重,表示要與家人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而莫某則表示服從判決,她說:“多少錢都換不回我的兒子了!今生,我再也不打麻將了!(盧冬琳 梁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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