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與老公王峰離婚,劉芳讓前男友假扮女子,在網(wǎng)上與老公談情說愛,借此“外遇”向法院提起訴訟。11月26日,新民網(wǎng)從上海市松江區(qū)人民法院獲悉,法院對劉芳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據(jù)介紹,今年45歲的劉芳是東北人,曾經(jīng)有過一次婚姻。2004年離婚后,劉芳只身來到上海。2005年12月,在一次朋友聚會時,她認識了王峰。
王峰是上海人,已婚,比劉芳大10歲,是某單位的駕駛員。不久二人就走到了一起,王峰的妻子發(fā)現(xiàn)其有外遇后,毅然和王離婚。離婚不到一個月,王峰就與劉芳登記結(jié)婚。
婚后,王峰“承包”了所有的家務(wù)活,而且每天接送劉芳上下班。有一天,劉芳在泡吧時,遇到了自己的初戀情人呂奇,二人重新燃起了愛的火花。于是,劉芳有了和王峰離婚的念頭。
但這婚不是說離就能離的。于是,呂奇在某網(wǎng)站注冊了一個叫“東方佳麗”的網(wǎng)名,冒充女子主動和王峰搭訕。于是一個周六,兩人相約見面,但佳人卻始終沒有露面。至此之后,“東方佳麗”再也沒有和王峰聊過天。
過了一個月,當(dāng)王峰逐漸淡忘此事時,竟收到法院一紙傳票,妻子劉芳訴至法院,要求與其離婚。而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老公王峰有外遇!法院認為,雙方是因為生活習(xí)慣不同而缺乏溝通和交流,完全可以通過日后的生活消化矛盾。只要雙方加強溝通,增進交流,珍惜以往的夫妻感情,夫妻關(guān)系是可以改善的。因此,松江法院作出判決,劉芳要求離婚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文中人物系化名)(陸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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