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開始,去山西旅游,可能要準備好付給導游的小費了。因為,《山西省導游人員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導游人員的勞動報酬由基本工資、補貼、績效獎勵及旅游者自愿支付的小費等部分組成。也就是說,小費即將成為山西省導游們見得了陽光的合法收入。
現(xiàn)在導游行業(yè)已經(jīng)不是上世紀80年代初那時的風光。導游工作強度大,收入比較低,于是,導游吃回扣、導游變導購等現(xiàn)象相當普遍。山西某高校一位專家表示,隨著國家不斷與世界接軌,小費一定會普及,國家應該做好引導工作。
“和世界接軌”這個說法,其實相當?shù)幕\統(tǒng)。許多東西,并不意味著和世界接軌就是必然趨勢。目前世界性金融風暴的暴發(fā),讓越來越多的國人認識到了,月亮絕對并不是國外的圓,中國的一些符合中國特色的規(guī)則,是有相當顯著的優(yōu)勢的。
話說回來,小費這個東西,在國外是慣例,在國內(nèi)絕大多數(shù)行業(yè)里是非法的。當下,國人的消費方式中,并沒有小費這個環(huán)節(jié)。如果山西的這個“導游小費合法政策”真正開始實施,無疑是在推動小費全面合法化。小費一旦合法,必然成為導游們計劃內(nèi)收入的一部分。管理辦法規(guī)定,給不給小費由游客自定。這完全是一廂情愿的想象。完全被控制在導游手里的游客們,能不中規(guī)中矩地交錢買平安?那些沒眼力見兒的游客,不交小費,可以想見因此受到的待遇,而且,手里沒有證據(jù),多半會投訴無門。
如果說導游收入低導致了各種回扣和強買強賣事件的發(fā)生,那么,應該為此承擔責任的是與導游們簽訂了勞務合同的旅行社,而不是已經(jīng)交付了服務費的游客。另外,當小費成為合法收入之后,誰能保證導游們就不再吃回扣、不再變導購?合法小費再多,也不會讓滿眼掙錢機會的導游放棄更多的彈性收入。行業(yè)潛規(guī)則不只是影視圈里有,行行都有。商家、旅行社、導游之間的利益關系,單憑游客多交的幾筆小費,就能被輕易打破嗎?各行各業(yè)林林總總的灰色收入,能憑其中一小部分的合法化就得到遏制嗎?
如果導游小費合法的這個管理辦法一定要出臺,建議先試行一段時間。興許,山西的旅游業(yè),因此而受到不小的打擊,也未可知。(侯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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