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四男子合演“雙簧”戲 詐騙他人錢財獲刑
近日,廣西靖西縣人民法院對一起詐騙案開庭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許永建、周武權、農豐豪、許永保犯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巴惦u不成反蝕把米”,被告人許永建等四人為圓發(fā)財夢,挺而走險,以詐騙手段來謀取不義之財,換來的只是牢獄之災。
已過而立之年的許某等四人均系靖西縣果樂鄉(xiāng)農民。2007年12月29日,四人共謀后,一起竄到靖西縣安寧鄉(xiāng)安寧街,用感冒顆粒沖劑假冒“蓋中蓋”,以演雙簧戲的方法實施詐騙。當日9時許,當見到覃某從安寧信用社出來時,周武權即湊上前以十元錢帶路費請覃帶去安寧道班欲向一姓張客商購買“蓋中蓋”,早已等在那里的許永建自稱是張客商的弟弟,并自稱其可代為出售“蓋中蓋”,價格每克200元人民幣,周假驗貨后當即拿出200元人民幣購買1克“蓋中蓋”,并以300元人民幣轉賣給在附近扮演購藥老板的農豐豪,從中“賺”了100元。隨后周武權則慫恿覃某合伙出資繼續(xù)購買藥材轉手賺大錢,覃某信以為真便掏出1000元人民幣作為押金,周也假裝跟扮演其“姐夫”的許永!敖琛绷2000元錢(用廢紙假冒20000元現金)押給許永建,繼而又隨覃某到信用社,由覃某領出現金20000元人民幣一起回到道班交給許永建,許則將用黑塑料袋包著的重約200克的假冒“蓋中蓋”交給覃某去找購藥“老板”農豐豪,但農已不見人影。許永建、周武權乘機擺脫后及時與農豐豪、許永保匯合逃走,所得的贓款21000元人民幣共同分贓。
靖西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事實后認為:許永建、周武權、農豐豪、許永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梁洪 通訊員 彭春燕)
【編輯:朱鵬英】
相 關 報 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