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這個詞從它誕生那天起就讓人有了“恐怖”之感,在我還讀不懂它的含義之前,我就斷定它應該有“血腥”或“騷黃”的味道。還好的是,當我弄懂了它的含義之后,我才知道所謂的“人肉搜索”就是“變傳統(tǒng)的網(wǎng)絡信息搜索為人找人,人問人,人碰人,人擠人,人挨人的關系型網(wǎng)絡社區(qū)活動,變枯燥乏味的查詢過程為一人提問、八方回應,一石激起千層浪,一聲呼喚驚醒萬顆真心的人性化搜索體驗”。“人肉搜索不僅可以在最短時間內(nèi)揭露某某門背后的真相,為某三某七找到大眾認可的道德定位,還可以在網(wǎng)絡無法觸及的地方,探尋并發(fā)現(xiàn)最美麗的叢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終極邂逅……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標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即便與“肉”粘貼不上,但還是比“肉身”可怕,就像這世界又回到“九個太陽”的恐怖“光明”時代,人的隱私還有“隱”可言嗎。當然,最感到恐怖的還不是老夫我吧,那些貪過贓錢、撈過公款、包過二奶、養(yǎng)過小蜜的腐敗分子們一旦遭遇“人肉搜索”,那不是多了一級大眾監(jiān)督的“道德霸權(quán)”嗎?俗話說,癩蛤蟆上腳背——不咬人膈應人!叭巳馑阉鳌钡拇蟊娦裕覀儫o法判斷它的“對與錯”,它的“殺傷力”也不是“真與假”,而是“強裸曝曬”。隱私是“見光死”的,“人肉搜索”就是網(wǎng)民大眾的一種“道德暴政”。在一些國家里,官員、公眾人物除了家里和住宅之外,是沒有隱私權(quán)的,要隱私你先辭去官職,或壓根兒就別出名。
但對這“人肉搜索”的“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我還有些懼怕,我擔心它的“道德暴政”會形成“草原酸雨”,隨意撒尿的行為不是施肥,更何況人人都有“傻子看放火不怕事兒大”的心態(tài),惡搞他人的快感總能讓人性惡的一面得到自我安慰。從2006年的踩貓事件開始,到之后的“銅須門”、“死亡博客”、“罵人者遼寧女”、“逃跑教師范跑跑”、“功夫少女色情照”對準的都是“綿羊”,我還沒見到“人肉搜索”真的能起到一次“替天行道”的效應,怎么在“人肉”貪官的軟肋上就不能雄起一把?
在倡導民主與自由的國度里,我們無法對“人肉搜索”進行封殺,但我們的法制體制也不是擺設吧?“人肉搜索”總不能把造假、謠傳、起哄、攻訐、謾罵等違法的行為都納入自己的“搜索圈”吧。雖然網(wǎng)民個人的一滴水融入了大眾之海,使侵犯別人隱私的罪名不能確立,這就讓有些“惡搞”的人在心理上更具安全感,導致言行上的無羈,但網(wǎng)站不會惡搞別人之后就蒸發(fā)吧。
人的尊嚴至上,人的隱私神圣,是上帝都不容侵犯的,誰冒天下之大不韙,誰顛覆的就是他自己。容忍不尊重“一個”人的隱私,就無法限制對大眾隱私的踐踏。今天你還樂道著別人的“裸照”,明天被扒下褲子的就是你了。群情激憤的網(wǎng)絡口水,現(xiàn)在還沒有控制的管道,有句話這樣描述“人肉搜索”:如果你恨他,就把他放到人肉引擎上去,因為那里是地獄。當成千上萬的人通過不同的途徑對一個人進行搜索挖掘的時候,這個被搜索的人,就像放在玻璃缸里的魚,不僅沒了隱私,連水都沒,只有口水了。
如果我們不能很好地對“人肉搜索”進行法制化的管理,任其以“假借”“道德”的名義“施暴”,就會對我們剛剛具備雛形的“尊重人權(quán)”的機制構(gòu)成顛覆。
“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場充分發(fā)動群眾互聯(lián)網(wǎng)的革命,每天它都在默默地為網(wǎng)友解疑釋惑,它的好處我們都享受了,可它絕對是一把雙刃劍。作為一種工具,“人肉搜索”必須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不違背社會的公正和良知。而作為“人肉搜索”的載體,相關網(wǎng)站無疑要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去提煉和萃取“人肉搜索”獲得的資源,約束不當言論和行為,維護網(wǎng)絡搜索平臺的秩序。讓“人肉搜索”能夠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最終服務于人,而不是糟踐人。(阮 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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